第三节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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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保险机构

管理机构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恢复成立,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五莲县支行的监督和协调。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同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集团公司下设中国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集团以控股的形式对其公司投资实施领导、管理、监督。1996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寿险、财险分营,分别成立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依据《保险法》关于财产险、寿险分业经营的原则,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承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的一切非寿险业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一切财产险业务。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济南保监办公室成立,其保险业务监管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五莲县支行移交济南保监办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

1982年重新恢复成立,隶属潍坊市分公司。1992年12月,划归日照市分公司辖。主要经营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普通险、家庭财产两全险、机动车辆险、小麦棉花冰雹灾险等险种。1996年4月,财险、人寿险业务分营。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成立,隶属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辖,承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的一切非寿险业务。是年,保险保费收入1835.6万元。1999年4月,恢复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名称。2003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并在海外上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2005年底,公司下设办公室、中介业务管理科、意外险业务科、财产险综合业务科、车险业务科、货运险业务科、基层业务管理科、营销管理科、营业室、客户服务中心10个专业科室,12个专、兼职保险服务所;共有干部职工、代理人、管理人员128人。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2249.1万元,占五莲县保险市场份额的78%。开办险种50余个,处理各类赔付案件3868起,赔付额为1750.6万元,综合赔付率78%。年上缴税金120余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

成立于1996年4月,隶属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五莲县支行指导和监督,承接和办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一切寿险业务。1998年11月,业务上改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办公室监督管理。1999年4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营业部。2001年12月,复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五莲县支公司。2003年9月,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公司。2005年底,公司内设个险部、中介部、团体部和资产服务部、办公室等。正式员工22人,营销代理人员253名。2005年,经营险种160多个。业务总量达到4130万元,赔付支出150万元,赔付案件3600起,业务收入额是1996年383.8万元的10.8倍,赔付额是1996年118.1万元的1.3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公司

成立于1996年。2001年,财产险、人寿险分业经营,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公司。2002年,开办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万能寿险、分红寿险等100多个险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公司

成立于2001年,当年实现保费收入38万元。2002年,开办企业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顾主责任保险、医疗事故保险等险种,实现保费收入60万元。至2005年,已与全县90%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业务关系,开办各类财产险和人身险等100多个险种,累计保费收入834万元。上缴地方税收达到60余万元。累计赔付额达458万元,赔付率为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