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税种税率 资料库:五莲县地情库 章节:五莲县志(第一部)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article/3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article/3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税种税率


    我国现行地方税制体系是在原有税制基础上,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形成的,地方税务局征收税种15个,按性质和作用分为五大类:流转税类,资源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税类和行为税类。其中2000年1月,停征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2002年6月,停征从1950年开始征收的屠宰税。2005年,五莲县地方税务局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共11个税种。
    此外,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征收社会治安费(1996年5月1日停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基金(1999年7月1日停征),发展旅游事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费用的代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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