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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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税务管理

1994年7月,五莲县国家税务局成立,垂直于国家税务总局,隶属于日照市国家税务局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0人,下设科室8个,直属机构2个。1996年,农村征收机构与城区征收机构合并,撤销17个税务所,新设立7个征收分局,直属分局和基层行政分局,编制162人。1997年8月,撤销县国家税务局县直分局和洪凝征收分局。2001年进行国税系统机构改革,局机关由原来的8个行政科室调整为5个,保留5个农村分局,是年,设立计算机管理中心。2005年,五莲县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科室8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派出机构(基层分局)6个。

国税征管

征管模式 1989年,五莲县税务局在五大乡镇和县直税务所推行征收、检查监督两条线管理方式。1993年,推行纳税申报制度,采用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为主体的税收征管方式。1994年,五莲县国税局改革“一员进厂,征查合一”传统征管模式,实施基层征管、县局稽查分离方式。为优化人力资源,强化税源监控,于1996年撤销原17个税务所,成立了6个农村征管分局,成立“五莲县税务师事务所”,对城区征管进行试点改革,在县直分局设立“多功能征收服务厅”,实现了计算机化管理。同时取消专管员管户办法,推行“征收、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新征管模式。1997年,各征收分局普遍设立办税服务厅,以办税服务厅为主,代征点为辅,全面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或委托税务代理代办申报的申报征收制度,并实现征管工作电算化。2003年,取消分局征收职能,扩大代征范围,将委托代征点、分局征收岗位划归征收科统一管理,实行同城同征。2004年,县局设立办税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城区所有业户的税务登记、发票出售、申报征收业务及全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报税、发票认证等纳税业务。
规范管理 1989年,加强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为重点的征收管理建设,建立县局每季、基层单位每月与工商部门逐一核对业户信息跟踪办证制度。还通过集市走访、寻查无证漏管户、到乡镇抽查税务登记等措施,按照征管秩序,健全了表、册、单、证、卡、书各种征管资料17种。1991年,对全县10万元以上的44个税源大户建立了重点税源台帐,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13处企业由领导调度入库,对基层税务单位单独下达个体零散税收任务。是年,共入库个体零散税收720万元。1994年,全面推行纳税申报制度,全县各类企业申报率达99%,固定个体业户按期申报率达95%以上。完善滞纳欠税制度,企业税收按期入库率达95%,同时对业户开业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理与资料全部实行规范档案管理。1996年,县国税局投资30万元建起了“一厅”“五室”文化阵地,基层分局也投资增加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县局以市局《规范管理纲要》为标准,重新修订了《五莲县国家税务局规范化管理纲要》,实行竞争上岗,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稽查工作秩序,规范征管基础材料,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对个体税收实行划片管理。2001年,成功推行“中国税务征管信息系统”(CTATS软件),全县5251户纳税人全部纳入CTATS征税管理范围。2004年,五莲县国税局被省局确定为税源精细化管理试点单位。

信息化技术开发和利用

五莲县国家税务局注重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服务税务管理工作。1995年,县直分局将312户纳税单位的税务情况输入计算机,计算机办理纳税申报352户。1996年,对全县实现“两税”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1997年,县国税局建成并投入使用星型拓扑结构的计算机广域网络,1998年,承接省局大型数据库试点任务,并将全部征管范围5125户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减免、提退、欠缴、留抵等资料录入数据库。日照市国税局在五莲县召开大型数据库试点工作现场会,省国税局在五莲组织了小型机培训班。2000年,县国税局建立了内部因特网,通过DDN数据专线将县局局域网接入市局广域网,使用ISDN上INTENET网络,县国税局与各分局实现专线连接。2002年,研制开发的“个人利息所得税汇总申报管理系统”、“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对比管理系统”、“增值税税金统计系统”、“出口货物专用税票开具管理系统”等七个软件被省、市局推广。

税务稽查

1987年,设立五莲县税务局稽查队,对内监督所属税务部门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对外查处偷税抗税事件,严肃税收法纪,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1989年,稽查队增加到6人,配备了警车,用于社会税务稽查。1991年,将原来征查合一的稽查队分为稽查科和征管科,实现征、查分离,人员增加到11人。至1993年稽查税款入库97.7万元。1995年,五莲县国税局稽查分局成立,副科级单位,人员增加到23人,内设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审理科、执行科、专业管理科。1998年推行专业稽查人员分组管理制度,被市国税局推广。2000年,县稽查分局更名为稽查局,推行一级稽查。是年,稽查税款入库120.2万元。2003年,税务稽查“外查偷税,内促征管”,按照“从征管中来,到征管中去”的指导思想,制定实施《五莲县国税局以查促管实施暂行办法》。2005年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稽查执法能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组织税务专项检查,稽查税款入库121.2万元。2005年4月,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查处某太阳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账外账”隐匿收入223.6万元、偷逃增值税32.5万元的重大偷税案件,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