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经营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b2&A=1&rec=209&run=13

第一节经营体制改革

机构沿革

五莲县供销合作社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全县供销经营按照传统的计划经济要求管理,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1983年9月更名为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成为基层供销社的联合组织,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1990年,县联社设党委会、理事会、监事会,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业务科、基层工作科、副业科、仓储保卫科、审计科、纪检、工会10个科室。
1991年3月,县社机关增设工业科,负责社办工业开发规划工作。12月,组建了十个总公司:生产资料服务总公司、农副土特产品开发出口总公司、果品服务总公司、工业品联购分销总公司、工业总公司、肉鸡集团服务总公司、汽车营运维修总公司、开发经营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综合服务总公司。
1993年12月,撤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供销合作集团总公司,为集体企业,隶属商业贸易委员会。撤销中共五莲县联合社委员会,成立总公司委员会。
1994年,县社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由18个科室,84人精简为六部一室,共30人。即:办公室、经济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工业科技部、信访保安部、农副产品部和政工人事部。县社机关编制由30人,增加到35人。
1996年12月,恢复“五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时原“五莲县供销合作集团总公司”保留,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97年,增设社务管理部,撤销农副产品部。
2002年2月,供销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财贸办,工资改为行政工资标准,重新核定编制16人,原职能不变,增加经营创收职责。机关设立党委会、理事会,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

体制变化

1990年,为适应市场转轨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了体制改革的力度,县供销社组建了十大总公司,成立了供销集团总公司,基层社推行“四放开”和“统分结合、抽本经营”,社有企业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扩张经营,促进了体制转变,增强了发展势力。到1993年,全系统拥有独立核算企业32个,其中基层社16个,社有企业16个,企业数量比1989年增加10个,固定资产总值5083万元。
1995年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县供销社机关进行了精简理顺,企业完善了抽本经营,实施“重流通、强工业、扩外向、贸工并举、综合开发”和“抓龙头带龙尾、抓批发带零售、抓工业带商业、抓外贸带内贸、抓投入带产出”的发展战略,吸收社员股金近8000万元,新建、扩建了供销大厦、洪凝供销社购物中心、土产商场和一批工商业生产经营项目,形成了贸工并举的格局。1998年,全系统完成经营总收入近3亿元,实现利税302万元,固定资产达到10297万元。
自1999年开始,全系统着力应对社员股金,每年兑付资金的10%,效益开始下滑。
2000年以后,全县供销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租赁经营责任制,开发盘活3000万元的低效闲置资产,招商引资6000多万元,改造、新建营业、住房设施4万多平方米,兑付消化社员股金4000多万元,全系统保持了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主动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开展“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在县、乡、村改造或新建各类超市476个,专业店、便民店134个,各类经营网点达到610个,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同时,兴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个,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5个,组建了全县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增强了服务功能,提升了行业形象。

直属企业

1989年底,县联社所辖企业23个,其中16个基层供销社,7个直属企业。直属企业包括:农资公司、土产杂品公司、蔬菜公司、贸易公司、棉油加工厂、汽车队、果品公司(食品厂10月并入果品公司)。
1990年4月,成立修缮安装队,负责全系统的建筑维修。1991年5月,成立再生资源公司、食品冷藏厂、松柏养鸡场。同年11月,食品厂改为独立的全民企业;12月,成立县社生活公司、汽车大修厂;修缮安装队更名为供销建筑工程公司,汽车队更名为供销储运公司。1992年3月,成立家用电器维修管理公司;6月,成立装饰工程公司。1993年3月,成立果品加工厂;4月,蔬菜公司更名为盐业公司;10月,成立联发经济贸易公司,独立核算。至此,直属企业达到18个。以上企业均为股级集体企业。1992年,县政府批复农资公司、洪凝供销社为副科级企业。此间,直属企业主要实行了利润承包,任期目标责任制、带资投劳、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等经营责任制。
1994年至1999年,对直属企业进行了改制。1994年1月,农资公司、土产公司、果品公司、贸易公司分别更名为“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土产杂品总公司”、“果品总公司”、“供销工业品总公司”。撤销汽修厂、供销储运公司,合并建成“供销储运总公司”。1994年,县联社所辖27个企业享受小一企业待遇,包括16处基层社,11处直属企业(农资总公司、果品总公司、土产总公司、果品加工厂、棉麻公司、贸易公司、养鸡场、盐业公司、生活公司、储运公司、食品冷藏厂);5个企业享受小二企业待遇:再生资源公司、装饰工程公司、家电公司、汽车修理厂、供销建筑工程公司。1996年,再生资源公司、供销工业品总公司、盐业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其中盐业公司更名为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家电公司、装饰公司实行兼并。1997年4月,蔬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为蔬菜公司;6月,供销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为供销工业品总公司。到1999年底,直属企业为17个(包括接收的金栗食品有限公司)。此间,直属企业主要采取目标责任制、利润承包、租赁承包等经营形式。
2000年至2005年,对汽修厂、联发公司实行兼并。2001年5月,棉麻公司织布厂剥离改制,组建“正旭纺织品有限公司”,独立核算。2003年,将土产杂品公司的鞭炮烟花业务剥离出来,组建乐民烟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核算。直属企业仍为17个。此间,进一步完善了抽本租赁经营,对部分企业实行整体租赁,并实施了资产开发、兴办超市、建立配送中心,探索现代流通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基层供销合作社

基层供销合作社(简称基层社),1972年随行政区划达到了一个公社一个基层社,时为16处基层社。到2005年底,按经济区域建社的原则一直未变,基层社仍为16个,即洪凝、山阳、松柏、户部、叩官、潮河、街头、王世疃、石场、中至、于里、管帅、汪湖、许孟、院西、高泽供销合作社。
基层社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主要是:1989年7月,将原属中至供销社管辖的罗川乡的经营门店划归洪凝供销社。1990年8月,将山阳供销社经营不善的营业楼移交县土产公司,两年后又移回。1993年,探索大社兼并小社的路子,院西供销社并入许孟供销社。两年后因体制、债务等原因,院西供销社又分离出来。
1992年上半年,借鉴外地经验,在洪凝供销社进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改革试点。同年6月,在山阳供销社进行“一专(农资)两包(职工包销商品、包缴养老保险金)三保(保职工饭碗、企业不继续亏损并逐步发展)四自(自主经营、自担税费、自愿结合、自负盈亏)”改革试点,当年在全县基层社推开。解决了积压几十年的库存商品,真正把职工推向了市场,后被称为“抽本租赁经营”。当年全县共清理商品1480万元,到1994年底实际收回本金886万元,占应收本金的60%。1994年以后,基层社改革实行了抓大放小、包租卖结合。自2000年开始,基层社经营门店全部实行租赁承包,租期一定一年或数年,租金一次交清,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逐步转向了清欠变现、资产开发、化解社员股金和设施改造、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使体制、机制、经营网点和经营方式更加适应市场形势,基层社改革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