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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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内部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县供电公司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电力企业管理模式,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工作,企业管理水平得以不断提高。
1996年至1997年,加强财务管理,启动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成立了考核委员会,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和考核工作。1998年,细化成本管理,实施了生产经营计划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1999年,加强了财务预算管理,出台了《勤俭办企业的实施意见》和《车辆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重新核定了各项费用定额,推行费用包干制度。
2000年,开展建设一流县供电企业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制定了《创一流县供电企业规划》、《创一流县供电企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2001年,争创省一流县供电企业。制定了《关于加快创建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步伐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电网科技进步,加快创建国家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的意见》,通过实施科技进步促进创一流工作,完成了用电MIS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升级改造,开展ISO 9002质量认证活动。
2002年,被国家电力公司命名为“一流县供电企业”。根据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标准,县供电公司制定了《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指标重新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数据传递程序,强化管理,推动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有了新的提高。
2003年,改革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考核。把职责、指标、工作任务等层层分解、落实考核到岗位和职工,加强了一级考核对二级考核的指导 和监督,落实了二级考核的责任,促进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004年,大力推行“四线管理”(安全生产和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多经发展、行风建设)。把“四到户”管理纳入MIS系统,完善客户档案,保证了计量计费信息的准确性。
2005年,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修订了《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及一系列专项考核标准,建立了新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机制,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公平性。新上中小企业预付费IC卡电能表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预售电网络化管理。公司与企业客户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与双电源客户全部签订《双电源协议书》。努力开拓电力市场,全年新增变压器233台,配变容量52505千伏安,同比增长83.2%。

机构改革

公司机构沿革 1984年4月,县电力局更名为县电力公司。1988年1月,县电力公司更名为县电力局。此后,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使用“五莲县电力公司”和“五莲县电力局”两枚公章,依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1999年3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对全省县级供电企业进行代管,山东电力集团与五莲县签定《趸售县供电企业代管协议》委托日照供电公司对县供电公司代管,公司名称为“五莲县电力公司”。2002年8月,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县供电公司取消“五莲县电力局”名称,只保留“五莲县电力公司”名称。9月,“五莲县电力公司”名称变更为“五莲县供电公司”,下属所有单位全部相应更名。
随着公司机构的改革,公司内部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到2005年底,县供电公司下设9个职能管理部门,4个二级机构(10处供电所),3个多种经营单位。
农电管理机构改革 1999年6月,县供电公司对农村用电实行电工统管。从全县793名农村电工中重新聘任了330名,县供电公司与农电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发放进网电工作业证,实行持证上岗。全县设置90个电工组,对农村用电实行“四到户”(销售、抄表、收费、服务)、“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票据、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管理)、“三公开”(电量公开、电费公开、电价公开)管理。电工工资由原来的村集体负担改为县供电公司发放,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98万元。
2000年,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供电所管理“六统一”的要求,对供电所人员重新进行了定岗、定责、定编,县供电公司所属14处供电所全部被集团公司命名为规范化管理供电所。
2001年4月,通过优化组合,全县电工组由90处合并为67处。是年6月,根据五莲县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对原王世疃、宝山、管帅、院西、街头、高泽、于里、许孟8处供电所进行了合并,新组建成立了4处供电所。2003年10月至11月,将原来67处电工组合并为36处。2005年,全县供电所由原来的14处合并为10处,电工组由36处合并为23处。至2005年底,县供电公司拥有供电所职工106人,农电工348人,农电工人均管辖用电户447户,达到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及日照供电公司有关规定要求。
供电所 1991年4月,县供电公司进行机构改革,实行供电站、变电站两站合一,成立供电所。之前,供(农)电站为公司班组;1991年4月两站合一后,洪凝、汪湖、于里、宝山、石场、街头、叩官、松柏、院西供电所为公司所属正股级单位,高泽、许孟、中至、管帅、山阳、户部供电所为公司所属副股级单位。到1999年,乡镇供电所全部为公司所属正股级单位。1994年12月,县供电公司成立城区供电所、城南供电所,撤销了洪凝供电所、山阳供电所。2000年4月,县供电公司完成了农村用电管理体制改革电工统管工作。2001年,县政府实施乡镇区划撤并,县供电公司也对供电所进行了调整合并。7月,撤销王世疃供电所,并入街头供电所;撤销院西供电所,并入许孟供电所;撤销宝山供电所,并入高泽供电所;撤销管帅供电所,并入于里供电所。全县供电所由原来的18处合并为14处,农电工从调整前367人精减到305人。2003年,公司下设的14处供电所全部被集团公司命名为“规范化管理供电所”。2005年8月,县供电公司对供电所进行优化组合,供电所由原来的14处合并为10处,分别为城北、城南、高泽、中至、松柏、街头、叩官、潮河、于里、许孟供电所。

供电所简介

城北供电所 成立于1998年8月,其前身为城区供电所,位于县供电公司办公大楼南邻。职工19人,农电工43人,承担着县城300多个企事业单位及周边40个用电村、7个居民小区、1个商场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完成供电量18888.95万千瓦时,售电量18579.38万千瓦时。
城南供电所 位于县城南端沿河路东侧,始建于1994年12月,有职工14人,农电工41人,承担着洪凝镇、石场乡99个自然村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完成供电量3660.66万千瓦时,售电量2993.27万千瓦时。
高泽供电所成立于1999年,2003年新建于高泽工业园东部,有职工14人,农电工48人,承担着高泽镇、汪湖镇103个用电村居民、商户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完成供电量4627.06万千瓦时,售电量4527万千瓦时。
中至供电所 位于中至镇政府东邻,其前身为中至农电站,成立于1982年。有职工6人,农电工20人,承担着该镇36个自然村10688农户和3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830.81万千瓦时,售电量822.5万千瓦时。
松柏供电所 位于松柏乡驻地,1984年建所,有职工7人,农电工16人,承担着辖区松柏乡、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两个辖区共37个用电村的供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715.98万千瓦时,售电量708.67万千瓦时。
街头供电所 位于街头镇驻地山海路中段西侧,前身为街头农电站,始建于1982年9月,有职工12人,农电工31人,下设3个电工组,承担着该镇71个自然村、1100多家工厂、矿山和石材加工户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13878.62万千瓦时,售电量13705.13万千瓦时。
叩官供电所 建于1983年8月,位于叩官镇驻地叩官村西,有职工11人,农电工42人,承担着叩官、户部82个自然村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1242.44万千瓦时,售电量1232.72万千瓦时。
潮河供电所 前身为潮河农电站,2002年,在潮河村北300米处新建该供电所。有职工7人,农电工26人,承担着该镇48个自然村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204762万千瓦时,售电量201691万千瓦时。
于里供电所 位于于里镇于里村西北300米处,有职工8人,农电工35人,承担着该镇64个村16855农户和158个镇直企事业单位的供用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223869万千瓦时,售电量221406万千瓦时。
许孟供电所 位于许孟镇水泥厂北200米,现有职工6人,农电工37人,下设2个电工组,承担着辖区共65个自然村的供电管理和服务工作。2005年实现供电量508043万千瓦时,售电量505572万千瓦时。

争优创先活动

创建“三为”服务达标单位 1992年,县供电公司积极开展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竞赛活动。建立健全了县、乡(镇)、村各级负责人任组长的“三为”服务领导体系和公司、供电所(站)、村电工组成的“三为”服务工作体系,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设立了监察室和用户接待办公室,安装了监督电话。从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聘请了140名用电监督员,形成了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三为”服务监督体系。
开展了以安全经济、多供少损为目标的双增双节活动,1992年公司劳动生产率为13132元/人·年,比1991年的11321元/人·年增长11.6%。高压电网综合线损率完成6.46%,低压电网线损率降至10.6%。每年投入农电建设资金300多万元,全年电费回收率100%。
完善了“一口对外”和“一条龙服务”报装接电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用户。加快高低压线路整改,实行电费管理“四统一”、“一审计”和三级张榜制度,电费张榜率达到99.5%,进一步提高了电费、电价的透明度。制定了农村电费最高限价,电费、电价全部降到了合理范围。
1993年3月,该公司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授予“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服务达标单位”称号;6月,被国家电力工业部授予1992年度部级“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称号。
创建农村电气化县 1995年,县供电公司开展了农村电气化县创建工作,制定了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分解、核对、落实工作任务,各供电所有关人员深入村庄帮助整改配电室和低压线路,严格按达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是年8月7日至8日,省农村电气化县验收委员会对五莲县进行了检查验收,认为各项条件已达到部级农村电气化县标准,使五莲县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农村电气化县。
争创节电先进县 1996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节电先进县活动。制定了全县节电规划、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节电工作标准》、《节电统计、考核、奖惩制度》等12项制度和标准,把节电任务、目标逐一落实到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县新装无功补偿电容器288台,容量达4221瓩,改造高耗配变199台,容量达12160千伏安,推广应用节能灯具130335万只,轮换电能表1089只,校验电能表1520只,校验互感器542只,新装电能表307只,社会校表达9000只。公司查处偷漏电事故3起,计量故障36处,追计电量53万千瓦时。至当年11月份,全县累计节电达11036万千瓦时。
创建“省一流县供电企业” 2000年5月,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一流县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制定了创一流供电企业规划和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联责考核。工作中抓住人员、设备、管理三个关键,突出安全、经济技术指标、科技进步、行风建设四个重点。2001年2月,被省集团公司命名为“山东省一流管理县供电企业”。
创建“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建设一流县供电企业标准》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管理创新,加快向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迈进的决定》,实施了“一把手”工程,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9个专业工作小组和工作办公室等机构。把各项任务按月度层层分解,量化细化,按工作岗位分配落实到人,逐月考核。
2002年10月,国家电力公司命名县供电公司为“一流县供电企业”。
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 2004年,县供电公司开展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标工作。成立了达标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强化了措施与考核制度。11月22日-24日,中鉴质量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审核组深入公司最高管理层和25个部门,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现场审核。12月8日,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和认证标志。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1987年10月,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92年4月被日照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95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多种经营

1995年以前,县供电公司拥有电力实业总公司、惠舒园宾馆2处多种经营企业。1996年,新建成了电力材料公司、电力安装中心、汽修厂3处企业。1997年,投资340万元扩建了汽修厂、安装公司等。1998年,新上纯净水和扎啤生产线项目,合资成立了以生产电子产品为主的华迪电器有限公司,建设了沿解放路、新华路地段的商业房。1999年,新上电线生产厂和金属加工车间,生产电线、配电盘、铁横担等农网改造物资。2000年,创建新源商场,新上空调专卖店一处;根据农网改造以来电力物资需求较大的情况,新建金属加工车间一处。对电力安装中心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成立科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多种经营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647万元,利润总额234万元。
2001年,科源公司新开发了低压配电盘、10千伏箱式变电站系统等新产品。2003年,参股建设了日照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科源公司实行改制,实现了职工持股,开展了产品质量CCC认证,车间低压电器产品通过了国家质量验证中心的验证。多种经营企业全年实现利税372万元。2004年,开发生产了变压器防窃电设备、居民用户一户一表卡式电表箱、10千伏箱式变电站等新产品。新源商场转型建成了全县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大型灯具超市。2005年,公司充分利用五莲山风景区的旅游优势,与风景区管委会合作,参与五莲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开发与建设,目前该工程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