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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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乳山市盐务局(加挂乳山市盐政稽查大队牌子)是全市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及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上级盐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双重管理机制,以上级盐业部门为主。下设乳山市盐场、乳山市盐业供销公司两家企业。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4万元,销售食盐3332吨,销售工业盐1226吨。被乳山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
食盐专营 乳山盐业供销公司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直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食盐专营工作实行分片管理和计划目标管理,在巩固原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加大对边远山区私盐冲击的网络建设工作,确保专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稳定的畜牧盐和其他盐销售网点,涵盖全市农村养殖市场,全年畜牧盐和其他盐的销售情况明显好转。同时抓好工业盐的市场管理,成立工业盐供应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工业盐调拨销售工作,在用盐较集中的区域设立销售网点,保证了工业盐供应正常。
盐政执法 树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新理念,按照“政府行为,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大力宣传“碘盐健康工程,真诚服务百姓”,让百姓理解盐政执法的政治责任大于经济利益。认真开展“盐业市场集中打假行动”,联合公安机关对工地与厂矿食堂、饭店、食品加工点进行检查,共查出较大案件2起,查获私盐56吨。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30家工厂与10所学校食堂、50个批发部进行检查,所查用户在食用盐品种、来源以及所用食盐碘含量等方面均为合格产品。积极开展“碘盐健康工程共建”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部署整个共建活动方案,拟定6个共建单位。同时,发动群众举报,抓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先后查获海阳所于某销售的盐渍用私盐、西诸往刘某销售的面粉外包装私盐以及味精盐充当食盐等案件,有效遏制了私盐的冲击。年内,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83起,查获违法盐产品94.66吨,罚没收入3.31万元。
(王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