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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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第20年财政收支平衡】 2006年,全市认真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积极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全力推进改革,实现了“十一五”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共实现区域财政收入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5%,增长26.8%。实现财政支出1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1%,增长25.5%,其中灶内支出9.78亿元,增长23.7%。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收支相抵,连续第20年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在财政收入方面,强化增量提质,提高“三个比重”,依法治税,从政策导向和征管措施上向“两税”倾斜,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三个比重”均创新高。全市共完成税收收入6.4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2%,比上年提高1.99个百分点;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部门的税收收入4.55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1%,比上年提高4.18个百分点,其中“四税”收入完成3.11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5%,比上年提高2.62个百分点。围绕财政提质增收,财税部门不断创新征管机制,认真落实综合治税、发票三奖、纳税评估、清缴欠税等增收措施,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加大以查促收力度,探索借助部门力量推进依法治税的新思路,稽查增收1412万元,弥补了收入缺口。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依法理顺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征管体系和征收方式,入库契税6176万元。拓宽增收渠道,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强化“票款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城市资产招标、拍卖、挂牌制,组织非税收入3.82亿元。
在财政支出方面,贯彻“先吃饭后建设”的合理用财观,突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集中财力解决事关稳定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保工资作为刚性任务,优先调度资金,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各项增资政策兑现。突出加大社会保障、农村及弱势群体扶助力度,用于解决民生问题的支出1.35亿元,保证了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实施。新增支出4684万元,兑现落实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各类优抚对象及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提标等增支政策。涉农生活保障支出1281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独生子女奖励、困难“五保”农民救助、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免杂费、课本费,补助生活费)政策等,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稳定。按照市政府“还账换民心,清欠促发展”工作要求,积极调度资金,偿还历史欠债6656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2006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预算%
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88869 26.78 105.65
1.增值税(25%) 5073 24.80 104.02
2.营业税(80%) 20499 42.75 118.37
3.企业所得税(32%) 4394 30.35 108.60
国税征收 1979 77.81 148.13
地税征收 2415 6.95 89.11
4.个人所得税(25%) 1118 25.62 104.68
国税征收 578 29.02 107.43
地税征收 540 22.17 101.89
5.资源税 379 32.52 110.50
6.城市维护建设税 2726 28.58 104.85
7.房产税 3083 3.87 86.55
8.印花税 310 19.69 99.68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0 7.76 89.77
10.土地增值税 6645 103.34 166.13
11.车船使用税 305 5.54 87.90
12.耕地占用税 14343 102.16 196.59
13.契税 4462 -51.90 37.18
14.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11743 7.86 106.75
15.行政性收费收入 8040 8.28 73.45
16.罚没收入 3173 145.97 158.65
17.专项收入 1536 38.50 121.90
排污费收入 217 9.60 108.50
水资源费收入 151 -3.82 94.38
教育费附加收入 1168 54.91 129.78
18.其它收入 40 29.03 133.33

2006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金额 比上年±% 占预算%
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108278 25.52 107.31
1.基本建设支出 22 175.00 -
2.挖潜改造资金 5475 30.05 120.33
3.地质勘探费 255 155.00 100.00
4.科技三项费 1367 12.79 100.00
5.流动资金 4031 28.83 100.78
6.农业支出 4245 75.70 110.52
7.林业支出 975 71.35 101.35
8.水利和气象支出 1013 -4.70 108.81
9.工交等部门事业费 121 30.11 115.24
10流通部门事业费 50 - 100.00
11.文体广播事业费 1908 42.28 105.12
12.教育事业费 24197 27.85 113.82
13.科学支出 145 - 100.00
14卫生支出 4849 43.72 104.57
15.其他部门的事业费 9482 20.54 98.16
16.抚恤和社会救济费 4446 18.47 98.78
17.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7823 1.64 100.10
1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787 18.17 106.06
19.行政管理费 8287 19.37 100.17
20.公检法司支出 3889 27.17 100.28
21.城市维护费 2795 25.34 104.88
22.政策性补贴支出 1405 6925.00 124.45
2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 15 - 100.00
24车辆税费支出 120 - -
25.专项支出 1860 3.00 108.90
排污费支出 267 17.11 76.72
水资源费支出 151 -3.82 81.18
教育费附加支出 1168 22.18 129.78
矿产资源补偿费 74 -32.73 100.00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支出 200 400.00 -
26.其它支出 18716 16.55 113.71

【财源建设】 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科学生财观,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利用财税政策和资金手段,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倾斜支持骨干企业膨胀发展、精品城市上档升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夯实了财源基础。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市为目标,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保证了当年17个新开工项目和以前年度工程项目按合同付款的需要,实施了城区道路新建改建、景观长廊、园林小品、民兵训练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提高了城市功能和文化品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从预算内、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拨付粮食直补资金416万元、发放农资价格补贴366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1079万元、“村村通”自来水资金926万元,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通过协调银行增贷、配套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向骨干企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加快企业产品更新和结构调整。

【财政改革】 全面落实“改革促监督”的依法理财观,把管理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积极推行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公平、有序、健康的环境。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严肃采购纪律和运作规程,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全年共组织基本建设、车辆购置等采购活动123项,节支3498万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在威海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乳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力度,促成国有资产依法、依规运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重点抓好事前预算审查和事后决算审计,核减不合理支出1733万元。强化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26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私设“小金库”和坐支、挪用收入问题。严格落实追加预算“一支笔”审批制度,节支995万元。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国债资金、粮食风险基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的拨付使用跟踪问效、定期检查,杜绝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问题的发生。
(彭新波 唐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