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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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2006年是全市“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市司法局围绕“平安乳山”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局面。年内,共开展各类法律咨询102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各类法制讲座26次,接受教育达2万人次;制作法制宣传图版170块;举办普法宣传节目13期;举办大型宣传活动4期。

【律师工作和公证业务】 全市有合作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17人。各律师所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政法部门的信访接待日工作,帮助解决上访群众的涉法问题,既维护了上访群众的利益,又提高了政府信访接待的质量,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同时,参与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咨询广场、家庭学法竞赛”活动,为群众及时提供公益性与便民性的法律服务,为创建无案件社区、平安社区做出积极贡献。年内,各律师事务所共为78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法律事务781件,为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00万元,业务收入46万元。
全市有公证员5人。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746件,涉外公证515件,涉及经济额1.26亿元。

【法律援助】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执业律师3人,下设19个基层法律援助站。2006年,法律援助中心在8个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妇联、市老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人武部、市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积极开展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年内,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0件,接访当事人1144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653起,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为受援人减免收费7.4万元。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树立“稳定是形象、稳定是效益、稳定是生产力”的新稳定观,通过抓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2006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2次,各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179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协助政府处理纠纷80件,成功率达100%。宣讲法律263场次,直接受教育者达51470人。参与制定规范文件179件,制定村规民约385件,实施法律援助80件,解答12348法律专线咨询1678件,上门法律服务446人次。全市7处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643件,担任法律顾问161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3余万元。为政府提供司法建议223条,被采纳199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安置帮教工作】 2006年,市司法局建立起动态化的安置帮教机制,层层落实了镇、村、企安置帮教责任制。全市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89人,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控制在1%以下。下初镇下初村的刘勇,服刑20年后回村,在镇司法所的细心帮教下,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先后开办便民商店和石子加工厂各一个,由于其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被乳山市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