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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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创新发展,连续第五年在威海市检察机关的各项业务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年内,14名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其中9人顺利通过,通过率达64.3%,居全省县级检察机关前列,远远高于全国平均通过率。

【自侦业务】 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大案比率为80%。所办案件全部起诉到法院并作了有罪判决,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工作中,一是继续严查“穷庙富方丈”案件。二是重拳指向商业贿赂犯罪。三是关注民生,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四是决不姑息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犯罪。

【刑事检察】 全年共批准逮捕197件266人,提起公诉252件335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对严重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案件的社会影响等情形,区别对待,减少个人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和司法成本。

【诉讼监督】 一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裁判的申诉案34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8件,其中被威海市院采纳17件,采纳率为94.4%。二是对该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所监督的案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三是对侦查活动加强监督,共追捕27人,追诉漏罪7个,追诉漏犯3人,漏犯单位1个。四是注重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责,对看守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1次,开展外执犯考察2次,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超期羁押和安全事故。

【控告申诉检察】 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90 件次,初查30件,检察长接访20件22 人,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近年来的一些上访老户,举行公开听证会,一件件面对面地予以解决。全年无一例越级上访和涉检上访。

【职务犯罪预防】 一是进行专项预防。对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土地补偿款的发放与使用、扶贫资金与劳保资金的管理等容易产生腐败和影响稳定的环节,进行重点预防。二是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未成年犯罪案例,深入15所中小学校讲授法制课。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业预防。结合工作中查办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典型案例,深入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举办法制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张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