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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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006年2月13日~15日在市中心会议室召开,244名人大代表出席,出席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直部门、人民团体、重点企业、有关学校、驻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长李洪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乳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富林作的《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树远作的《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作的《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乳山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和《乳山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批准了上述报告,并分别做出相应决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姜成国、王毅辞去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补选勇仁福、李学考为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李振岭为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高书良为乳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选王树远为乳山市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期间,收到的3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理后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6年1月18日举行。会议补选了威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月24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确认了补选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列席会议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于开禄辞去乳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关于接受郑田凯辞去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月11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黄宗殿辞去乳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任命王树远为乳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会议还确认了补选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月15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熙殿作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了过去一年常委会的工作,并提出“强化四个保障”的要求:即强化监督保障,强化服务保障,强化利益保障,强化权力保障。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月7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史玉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还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3月3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和企业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还通过了《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6月6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情况和市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6月23日举行。会议作出关于暂时停止有关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8月2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6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200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办理代表建议与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汇报,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富林传达了省、威海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熙殿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人大工作重点做到“四个提升”:提升监督职能促快求好、提升维权效能促快求好、提升实干作风促快求好、提升自身能力促快求好。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9月25日~29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公安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听取审议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乳山生态市建设规划》,作出《〈乳山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议》。
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11月23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乳山市2006年~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乳山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做出了相应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乳山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项目自筹资金及项目回购资金问题的决定。

【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执法监督 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执法情况汇报、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形式,先后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市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情况的汇报;组织驻会委员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视察。围绕坚持执法为民、推进严格执法、加强执法作风建设等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有关部门及“两院”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建议和意见,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执法方式方法创新,执法水平和效果显著提高。为搞好下一个五年普法及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治理水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乳山市2006~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乳山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对组织和动员全市上下深入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平安乳山建设提供了保证。
工作监督 先后在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业立市”情况、企业公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对接青岛工作情况等工作报告6项,围绕全市工作重点,组织委员和代表对便民利民实事落实情况、行政服务情况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旅游业、电业、环境保护、新农合落实、职业教育和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视察,提出了70条建议和意见,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常委会坚持事前督导与事后评议相结合、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市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3个政府序列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市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3个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评议,使评议对象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深化了执政为民思想,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有力地促进了部门工作,收到了评局部促全局的效果。
代表工作 常委会不断丰富代表工作内容,启动代表工作活力,提高代表素质,支持和保障代表执行职务。完善联系制度,加强与代表的信息交流,及时把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常委会例会审议的报告及审议意见,以《会刊》的形式印发给代表,让代表准确把握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更多条件。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各项评议监督活动,使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得以很好体现。组织省、威海市和乳山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重点观摩,并组织有关代表就代表建议落实、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等进行了视察,为代表执行职务、参与管理搭建了良好平台。按照“人大监督、政府落实、代表验收”的办理代表建议模式,从基础抓起,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程序,鼓励代表提出数量多、质量好、水平高的建议。从协调抓起,推行督办协调会议制度,对答复不规范、办理质量不高的建议,责成有关部门重新答复办理。从落实抓起,专题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并组织有关代表对答复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验收,较好地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达到了绝大多数代表满意的良好效果。采取抓点带面、典型引路等有效手段,在市电视台和《乳山时讯》上分别开设“代表风采”专栏,总结宣传8名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使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了共同奋进的良好局面。
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省、威海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做提高能力的表率、做带头落实的表率、做创树形象的表率”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根据市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调整充实了常委会内设机构,理顺了委室工作关系,并围绕机关学习、调查研究、廉洁自律、依法监督等,加强了机制制度建设,使人大工作较好地适应了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年内,认真落实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开阔了视野,加深了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为常委会行使有效监督打下了基础。落实调研制度,对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视察等涉及的议题,事前都展开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全年共撰写调查视察报告15篇,有力增强了所提建议和意见的针对性,提高了审议质量和视察质量。落实廉政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加强党性教育,坚持廉洁自律,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人事任免和信访工作 常委会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权力机关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62人次,其中任命32人。接待来访52人次,受理来信29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高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