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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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7年,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调控,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构建支持发展、推动创新、服务社会的和谐财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007年乳山市地方财政分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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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项目 │ 金额 │ 比上年±% │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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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收入合计 │ 104868│ 18.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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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值税(25%) │ 5878│ 15.87│ 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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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业税(80%) │ 22944│ 11.93│ 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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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所得税(32%) │ 7519│ 71.12│ 1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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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征收 │ 3091│ 56.19│ 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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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征收 │ 4428│ 83.35│ 1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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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人所得税(25%) │ 1582│ 41.50│ 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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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征收 │ 626│ 8.30│ 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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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征收 │ 956│ 77.04│ 1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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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源税 │ 411│ 8.44│ 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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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10│ 21.42│ 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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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房产税 │ 3265│ 5.90│ 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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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印花税 │ 524│ 69.03│ 1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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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1819│ 81.90│ 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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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土地增值税 │ 8383│ 26.16│ 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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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车船使用牌照税 │ 315│ 3.28│ 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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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耕地占用税 │ 11375│ -20.69│ 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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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契税 │ 8805│ 97.33│ 1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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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专项收入 │ 1885│ 22.72│ 1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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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收入 │ 274│ 26.27│ 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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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费收入 │ 189│ 25.17│ 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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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费附加收入 │ 1422│ 21.75│ 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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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行政性收费收入 │ 12152│ 51.14│ 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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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罚没收入 │ 2041│ -35.68│ 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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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2600│ 7.30│ 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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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60│ 50.00│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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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乳山市财政分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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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项目 │ 金额 │ 比上年 ±% │ 占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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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 129891│ 19.96│ 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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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935│ 22.44│ 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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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共安全支出 │ 5651│ 45.31│ 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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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教育事业费 │ 30526│ 19.52│ 1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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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附加支出 │ 1422│ 21.75│ 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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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科学技术 │ 2313│ 48.75│ 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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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197│ 61.10│ 1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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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844│ 19.63│ 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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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医疗卫生支出 │ 6184│ 26.44│ 1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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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环境保护支出 │ 1460│ 211.30│ 1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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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费支出 │ 394│ 47.57│ 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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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城乡社区事务 │ 4112│ 35.71│ 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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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农林水事务支出 │ 8996│ 40.65│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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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费支出 │ 189│ 25.17│ 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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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交通运输支出 │ 1314│ 97.59│ 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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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 │ 29411│ 1.69│ 9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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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其它支出 │ 2948│ 11.16│ 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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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 不断强化“提质增量并重”的全面聚财观,坚持提高质量和扩大总量并举,广开财源,依法聚财,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基数上的良性增长,“三个比重”创历史新高。全市区域财政总收入完成15.35亿元,比上年增长22.3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49亿元,比上年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工商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四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达4.17%、53.35%、36.16%,提高了0.19、2.12、1.18个百分点。围绕财政收入质量、总量“双提高”目标,税务部门不断创新征管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深入开展税收稽查,严格落实纳税评估机制,积极推行发票三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征管措施,严格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对财政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财政部门在科学调度收入入库的基础上,全面加大自征部分征管力度,依法理顺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征管机制,共组织契税收入1.15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积极探索借助部门力量推进依法治税的新思路,深入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财务检查,稽查增收2523万元,弥补了收入缺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全面强化“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依法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简易地下室建设费等建设项目收费,共组织非税收入8.13亿元。

【财政支出】 认真贯彻“先吃饭后建设”的用财观,坚持促进发展和服务民生并举,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集中财力解决事关稳定发展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民生和谐发展。全市共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9.96%。一方面,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把保工资作为刚性任务,切实加强资金调度、储备,新增支出1.3亿元,保证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资金需要。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发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381万元、农资综合补贴751万元、成品油价格补贴1628万元,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农村及弱势群体扶助力度,新增支出980万元,增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拨付资金780万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助学奖学政策;拨付资金530万元,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等计生政策;拨付涉农生活、医疗保障资金2560万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另一方面,围绕全市经济发展思路和重点项目,充分利用财税政策和资金手段,全方位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夯实了财源基础。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市为目标,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亿元,保证全年33个新开工项目和以前年度工程项目按合同付款的需要,实施城市供水、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提高了城市功能。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从预算内、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累计拨付涉农资金2.46亿元,落实“村村通”自来水、户用沼气、农民培训、荒山绿化、小流域治理等支农政策和支农项目,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机制,认真落实配套贴息、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发放经济表彰奖励资金1200万元,加快了企业技改创新。

【财政改革】 全面落实“改革促管理”的依法理财观,坚持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并举,把管理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积极推行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对经济活动全方位参与、全过程监控,从根本上解决了制约财政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出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稳步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积极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按照“管采分离”的要求,严肃采购纪律和运作规程,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全年共组织基本建设、车辆购置等采购活动90项,节支1927万元。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收入等纳入财政管理,促成了国有资产依法、依规运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重点抓好事前预算审查和事后决算审计,积极参与工程现场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5400万元。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国债资金、粮食风险基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的拨付使用跟踪问效、定期检查,有效杜绝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问题。严格规范部门追加预算管理,节支1260万元,促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
(彭新波 唐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