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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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2003~2007年度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足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以循环经济、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生态人居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建设“生态市”和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这条主线,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污染整治、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力度,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新创建市级“绿色学校”5所、“环境保护先进企业”10家,14个镇全部被命名为环境优美镇。大气、水质、噪声等各项环境指标均优于国家规定标准,单位GDP能耗、水耗、退化土地恢复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16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指标,圆满完成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中,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全年发表宣传稿件40篇,其中省以上报纸刊物上发表6篇;举行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印发答卷1.4万份;开展“环境友好”主题征文比赛活动,征集参赛作品600份;“六五”环境日期间,宣传环保知识,共发放环保法规汇编、明白纸等宣传品2000份;举办“国泰民安杯”环保知识电视抢答赛,组织20支代表队参赛;举办迎国庆“环保杯”爱我家乡演讲比赛。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把强化监管作为一个重要抓手,坚持以执法促监管、以监管树形象,开展了系列执法检查活动。三是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工作。年内,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已通过省级初审和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技术核查。四是妥善处理环境热点问题。坚持把强化环境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稳定、树立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年处理信访案件57起,办理市局转办信访件14件,市长热线、领导批示件7件。五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基础工作。完成生态市档案资料、模范城复查档案资料、主要污染物减排档案资料等的整理完善工作,通过省局组织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制订下发“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分解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完成了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及海水水质监测和区域噪声、交通噪声等的常规监测任务,编制2007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制订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开始进行实施;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编制乳山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并与24家企业单位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完成环境统计、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伴生放射性污染物、石材加工行业摸底调查及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完成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加强涉及辐射源和危险废物企业的管理工作。

【全市整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围绕建设“生态型城市”目标,不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全市整体环境保持稳定。近岸海域及乳山河、黄垒河、龙角山水库水质符合国家水质标准,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乳山河乳山寨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平均为19.37mg/L,氨氮为0.433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城市地表水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21毫克,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16毫克,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059毫克,空气质量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48.9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6分贝,达到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

【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良好】 全市按照《2003~2007年度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足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以循环经济、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生态人居为重点,加大生态市建设工作力度,责任书完成情况良好。
基本条件完成情况 一是制订《乳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年6月通过省专家组评审。9月,乳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乳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二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35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各镇、相关部门签订《生态市建设责任书》,制订生态市考核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四是全市14个镇均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并配备了兼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五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采取依法行政,推进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强化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对乡镇政府贯彻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四项措施,全面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六是通过开展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规划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等系列活动,以“文明生态村”“绿色社区”“环境优美镇”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村环境进一步改善。七是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并逐年增加。
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责任书中建设指标共27项,已完成25项,未完成2项。未完成指标为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2007年全市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为11家,认证比例为3.13%,低于责任书规定的10%的指标要求;2007年全市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75.49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为251.62亿元,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30%,略低于责任书规定31%的指标要求。
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工作指标共6项,已完成5项。一是2006年9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二是全市共14个镇,2006年有11个镇通过国家环境优美镇考核命名,2007年其余3个镇通过省级环境优美镇考核命名。三是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并获命名。四是完成《山东碧海行动计划》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五是落实《威海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完成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
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共4项,已全部完成。其中,龙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通过省验收组验收;夏南河、黄埠崖河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通过市级验收组验收;乳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完成。

【工业“三废”达标实现再提高】 年内,工业“三废”全部达标排放。乳华纸业有限公司投资120万元在原有的废水治理设施的基础上处理废水,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节约了资源。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95万吨,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废气排放量35.6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排放量13.2亿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量22.3亿标立方米;工业烟尘去除量4556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万吨,综合利用量35.7万吨,贮存量3.9万吨,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明显减少。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制度。对包括第三产业和基建项目在内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评价、审批制度,严把审批、验收关,对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在项目审批中,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环境功能区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对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新、扩、改项目从严审批;在项目监管中,结合新建项目检查,积极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对未经批准即开工建设以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防治措施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在项目验收上,对未按规定要求设计配套环保设施的,禁止投产运行。全年共审批新项目139个,拒批污染项目6个,组织“三同时”项目验收5个。完成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两个区域环评的报告书编写工作。
(于复德 于红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