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a4&A=7&rec=67&run=13

【综述】 乳山市盐务局(加挂乳山市盐政稽查大队牌子)是全市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及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上级盐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双重管理机制,以上级盐业部门为主。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0 万元,销售小包装食盐2121吨,销售大包装食盐1153吨,销售小工业盐3380吨。被乳山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食盐专营 乳山盐业公司为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的直属企业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食盐专营工作实行分片管理和计划目标管理,在巩固原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加大对边远山区的网络建设工作,确保专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稳定的畜牧盐和其他盐销售网点,涵盖全市农村养殖市场,全年畜牧盐和其他盐的销售情况明显好转。同时抓好小工业盐的市场管理,积极拓展小工业盐市场,在用盐较集中的区域设立销售网点,保证了小工业盐供应正常。
盐政执法 根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树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新理念,按照“政府行为,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大力宣传“碘盐传情”,让百姓理解盐政执法的重大意义。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5·15”全国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的活动中,该局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知识,提高其食用合格碘盐的意识和增强抵制购买劣质盐、非碘盐的自觉性。认真开展“走百村、入万户”活动,联合乳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15处镇(街道)、村进行食用盐抽样检测,碘盐合格普及率达97.6%。在行政执法方面,除进行日常市场检查,还先后出动车辆4部、人员15人、历时20天对全市涉盐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召开由公安等单位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重点对交通要道、集市、商贸摊点、用盐单位进行稽查。共计查获涉盐违法案件67起,查缉违法盐产品11.67吨,罚款8160元,拘留1人,有力打击了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全年共查处各类涉盐违法案件164起,查缉私盐64.7吨,罚款2.66万元,结案率达100%。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