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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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2007年,市司法局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年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接受群众咨询140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4000份。组织各类法制讲座18次,接受教育9.1万人次。制作法制宣传图版92块,利用媒体举办普法宣传节目15期,举办大型宣传活动4期,送法下乡3次。

【律师工作和公证业务】 全市有合作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17人。各律师事务所和全市法律工作者,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一是针对房屋拆迁、城市改造、新农村建设、民营经济、外向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主动进社区、农户、开发区、施工工地开展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同时,6名优秀律师主动为市政府领导的决策、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开展“依法释访”活动,每月15日除参与政法系统接访日外,遇到重大事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化解涉法信访案件。三是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贴近群众、方便快捷、联动基层的优势,解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全年解答电话咨询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为弱势群体及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100件,减免收费10万元。年内,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70家,为各级政府和部门代理案件200起,提供法律意见300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44件,为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58万元,业务创收80.6万元。全市有公证员4人,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932件,涉外公证469件,涉及经济额1779.3万元。

【法律援助】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执业律师3人,下设19个基层法律援助站。2007年,援助中心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8个镇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咨询。积极开展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社区、工厂、镇村。年内,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2件,接访当事人1244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553起,为受援人减免收费9.7万元。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2007年,各镇司法所共组织基层民事调解骨干培训班32期,培训民事调解员1000名,全面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年内,全市有村级调解委员会686个,调解员2015名,全市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644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6%。参与制定规范文件139件,制定村规民约385件,协助政府处理纠纷40件,成功率达100%。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4次,解答“12348”法律专线咨询678件,上门法律服务144人次。全市7处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1260件,实施法律援助83件,担任法律顾问94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16万元。为政府提供司法建议123条,被采纳116条。

【安置帮教工作】 2007年,各镇司法所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住址进行核实。对一些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实行责任到人认真查找,对确无信息者做好危险性评估并及时上报。对安置帮教对象异地落户的,与当地安置帮教组织加强联系,认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同时,全市成立镇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15个、村级安置帮教小组601个,全市有基层帮教人员1202名。继续开展“三帮一督查”(民调主任、村民组长、释解人员家属帮教,司法所督查)及“三包”(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活动,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全年共接受帮教对象9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70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3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86%。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运用各种方法、手段,整合政法部门、社区等各方力量,着力对社区范围内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针对性教育改造的手段和方法。2007年,夏村镇、大孤山镇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镇。夏村镇共接受矫正对象15人,并对社区矫正对象适时开展集中教育、谈话教育、心理咨询矫正活动。
(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