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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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按照《2008年度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乳山市立足于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以建设生态人居城市为目标,以污染减排、生态市建设为主线,加大环境监管、污染整治、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大气、水质、噪声等各项环境指标均优于国家规定标准,单位GDP能耗、水耗、退化土地恢复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16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规定指标,圆满完成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008年,一是强化环境执法。以执法促监管、以监管树形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专项检查、城区小锅炉专项整治、矿山尾矿库专项检查、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环境管理。关停极丰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实现二氧化硫减排50吨;关闭热电厂三号机组、实施热电厂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499吨;实施城南珠海路至第二污水厂河道污水截流、炉上河护坡、城市污水管道铺设及清淤等综合治理工程,城市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投资100万元建成市环境监控中心,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远程数字监控和实时动态管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乳山寨等镇建设5座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在绿色创建方面,新创建省级“绿色社区”1个,威海市“绿色学校”5个、绿色社区6个、环保先进企业2个、“文明生态村”61个。三是强化环境宣传。全年发表宣传稿件60篇,其中,地市级以上11篇。在各类网站发布环境信息、资料160篇。6月,在市政府中心会议室举办“农信杯”环保知识抢答赛。开展环保知识进校院、“环保行动进家庭”活动。组织热电厂等13家重点企业开展减排承诺活动,向企业寄发“致企业法人一封信”、承诺书和登记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在街道主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设立环保咨询服务台,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材料8000份。四是妥善处理环境热点问题。全年接信访、人访、来电访179件次,其中,来信33件(威海市环保局转25件,市长热线8件),来电访96人次,接待人访50起91人次。案件处结率100%。五是环境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订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成生态市档案资料、模范城复查档案资料、主要污染物减排档案等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在完成常规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奥运期间加强对陆源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加密监测重点污染源。

【整体环境质量】 2008年,围绕建设“生态型城市”目标,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乳山市整体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达到相应考核要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海水水质标准要求,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其中,乳山河、龙角山水库为饮用水源地,水质中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黄垒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市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19毫克每立方米、0.018毫克每立方米、0.059毫克每立方米。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55。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优良水平,优于国家Ⅱ级标准,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9.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4.4分贝,均达到相应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严格评价、审批对包括第三产业和基建项目在内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把验收关,全程监管在建项目,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产生。在项目审批中,坚持“环境保护第一”的原则,从严把关有可能造成污染的新、扩、改项目;在项目监管中,积极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未经批准即开工建设以及未按环评要求落实防治措施的项目,限期整改;在项目验收上,对未按规定要求设计配套环保设施的,禁止投产运行。全年审批建设项目96个,其中,报告书1个,报告表项目45个,登记表项目50个。

【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布署,市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乳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加省市环保局的培训。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在《乳山时讯》刊发普查访谈资料,市电视台播放污染源普查专题报道,并播发普查公益广告。通过通信网络,发送普查宣传短信10万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编发《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6期。完成全市工业源673个、农业源1294个、生活源581个和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审核、录入、复录、比对、上报工作,做到录入准确率、复录率100%。顺利通过省、市污染源核查组的质量核查。

【环境监控中心】 乳山市环境监控中心总投资100万元,于2008年3月建成,主体设备由威海市环保局统一招,其他附属设施均符合上级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制订《乳山市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各类运行台账。为保证废水排放量的传输数据真实可靠,指导新科水处理有限公司对流量计进行改造,将传输方式由模拟量改成数字量。为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协调相关企业与威海新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运营管理协议,同时,为总量减排提供有效数据。

【镇级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 针对镇驻地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投资较多、工作量较大和污水收集困难等问题,市政府在海阳所、徐家、南黄、乳山口、乳山寨等五处镇,率先完成镇驻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为充分调动各镇的工作积极性,市政府本着“市里投资、镇上配套”的原则,出台鼓励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通过验收的镇,补给30万元的奖励。这5处污水处理站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工程使用了国家专利技术SRM超旋磁氧深曝气一体机和NLB新型景观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采用活性污泥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200~400吨,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增强镇级污水处理能力。

【城区河道治理】 为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乳山市对城南河和炉上河进行了综合治理。城南河一期污水截流工程于2007年11月开始进行,投资2000万元,实施东起珠海路、西至第二污水处理厂,全长1.49万米的污水管道铺设,并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使污水通过污水管道直接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期河道治理工程于2008年3月开始实施,投资2800万元,进行自天水路石拱桥至青山路下游橡胶坝2277米的河岸护坡、河底清淤和2座橡胶坝建设工程。炉上河工程总投资7400万元,分两年实施。一期工程2008年度投资3000万元,实施1260米的清淤、护坡、橡胶坝建设工程以及5170米的污水管道铺设工程。同时,投资1800万元,在仇家洼河北岸建设滨水广场一处,总面积7万平方米,河南岸建设大型绿地公园,总面积4万平方米。两河污水截流工程的实施,实现城区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美化了河道景观,改善了河流水质。
(于复德 高喜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