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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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8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以“平安乳山”建设为主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巩固全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全年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案件2123起,刑事案件726起,分别比上年降低4.6%、5.76%。
严打整治工作 以做好奥运安保工作为突破口,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全年破获刑事案件1451起。破获现案494起,破积案、隐案637起,破外地案件320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315人,其中,转捕238人,刑拘330人,摧毁犯罪团伙17个65人。
治安防范工作 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在城区以治安巡逻大队和城区派出所为主力,整合各种警力资源,提高街面见警率,一线警力占总警力的91.8%;在镇村以深化农村警务室建设为重点,开展民警包村和农村治安巡逻队伍建设工作,民警包村覆盖率达100%,群防群治力量得到提高。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广治安保险工作,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员及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物防、技防投入力度,投资8000万元,新建和改造基层派出所、拘留所及基层法庭;投资150万元建设标准化的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年内,安装监控探头960个,全市总数达3180个。15处镇(街道)全部落实镇驻地技防系统建设,并在山东省率先推广使用出租车GPS卫星定位系统。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从化解群众最关注、影响区域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问题的发生。二是从矛盾纠纷排查入手,加强超前预警工作,准确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超前介入。三是通过健全以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龙头,以行业(行政)调处中心及农村基层人民调解片为骨干,以村、企调解组织为前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将大量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12起,调处率达100%。
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创满意”、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水平。二是建立执法档案、聘请社会监督员、错案追究、民主评议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率稳步提升。三是实施人才引进及培养工程,优化全市政法队伍的结构和质量,政法干警平均年龄下降到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53%。
(宋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