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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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乳山市盐务局是全市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及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实行上级盐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双重管理机制,以上级盐业部门为主。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销售小包装食盐1991吨,销售工业盐1942吨,销售渔盐1045吨。
食盐专营 食盐专营工作实行分片管理和计划目标管理,在巩固原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加大对边远山区的网络建设,确保专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抓好小工业盐的市场管理,积极拓展小工业盐市场,在用盐较集中的区域设立销售网点,保证小工业盐的正常供应。积极开展多品种营养盐的推介销售工作,在家家悦、利群等大超市设立营养盐专柜,向广大市民宣传食用营养盐的好处,丰富群众食用盐品种,提高群众饮食水平。
盐政执法 乳山市盐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年初上级下达的盐政管理目标,研究对策,开拓创新,随着季节的变化改变稽查方式,保障市场稳定发展,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盐。根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树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新理念,按照“政府行为,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大力宣传“碘盐传情”服务品牌,让百姓理解盐政执法的重大意义。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5·15”全国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的活动中,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知识,提高食用合格碘盐的意识和增强抵制购买劣质盐、非碘盐的自觉性。年内,查处盐业违法案件74起,没收盐产品63.85吨,罚款4.32万元,发放有奖举报联系卡200个。为提高全民食用碘盐意识,向市民发放知识宣传材料6000份;为规范百姓用盐行为,在渔业用盐高峰期,向渔船船长发放《致船长一封信》,全年无错案、复议案,结案率98%。
(王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