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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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2009年,市司法局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纲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全面加大重点对象普法宣教力度。年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4次;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50次,接受群众咨询4000人次;编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000份;组织各类法制讲座6次,接受教育9000人次;制作法制宣传图版90块;利用媒体举办普法宣传节目12期,送法下乡3次;培训普法骨干170人,全市76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100%。南庄村被省司法厅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律师工作】 乳山市有律师事务所4家,执业律师17人。2009年,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优化法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活动,并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走访企业制度,为企业出谋划策。全年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06家,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000万元,受到企业界的好评;参与每月15日政法系统接访日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化解涉法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各种经济和涉法纠纷,全年解答电话咨询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700人次。

【公证业务】 市公证处有公证员4人。2009年,公证处强化公证质量管理,围绕“零投诉”工作目标,在公证工作中严格审查、详细询问、认真办理、热情服务,规范办证程序,杜绝了“错假证”事件发生。全年办理公证事项242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53件,国内经济公证186件,涉外民事公证1881件。加大对《公证法》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参与举办第二届“公证伴你行、鲜花送文明”活动。年内,被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称号。

【法律援助】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执业律师3人,下设19个基层法律援助站。2009年,援助中心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采取便民利民措施,降低受理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加大援助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简化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5件,其中,民事案件80件,刑事案件25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130人次。

【基层工作】 一是按照“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明确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纪律,有效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农村调解片建设力度,落实调解片人员、家室、刊板,对各司法所长、调解片长进行专项业务培训,人民调解片推开率100%。全年调处各类纠纷6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8%。三是按照“帮教科学化、安置多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要求,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衔接管理,提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年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25人,安置113人,帮教125人,重新犯罪率稳控在2%以下。四是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社会化教育改造挽救工程,深化社区矫正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年内接管矫正对象9人,解除矫正对象6人。
(蒋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