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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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一是针对新成立的城市社区居委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通过制订制度、规范管理、健全组织,指导社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优秀律师到每个社区举办法律讲座、提供咨询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二是起草《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乳山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两个文件草案,经乳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启动。三是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报刊、远程普法网络等载体,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人人学法的良好氛围。全年举办各类法律讲座20期,接受教育5000人次,利用媒体举办普法宣传节目10期,送法下乡10次,开展各类咨询100次。8月,乳山市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市”称号。
【律师工作】 乳山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20人。 2011年,乳山市司法局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行为。一是组织律师开展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查找在执业思想、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全年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举办培训教育活动2次。二是制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百分评查标准,结合执业资格年度审验,按照标准严格审查评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审验、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结合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部署及政法系统联系基层单位的活动要求,在全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活动。全年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联系基层单位61个,为各镇村和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建议90条,参与接访20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30件。
【公证业务】 市公证处有公证员5人。年内,一是狠抓公证质量和服务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认真审查办理公证事项,开展“花钱买投诉”活动,杜绝发生错、假行为。二是在办好传统类证源的基础上,拓宽服务领域,在按揭贷款、涉企服务、涉外业务等方面拓展业务。年内,办理公证事项2391 件,其中,涉外公证2067件。三是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参与乳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电视台、报社等单位举办的“公证伴你行,鲜花送文明”活动,与乳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联合开展“公证爱心基金”活动,扩大《公证法》宣传效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法律援助】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执业律师3人,下设19个基层法律援助站。2011年,结合乳山市实际,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家庭经济状况审查程序,仅凭相应证件即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各镇(街道)司法所2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活动,构建起上下联动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当事人的法律疑难问题。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7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300人次。
【基层工作】 2011年,乳山市司法局以贯彻落实“大调解”工作为重点,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参与制订《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大调解”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及时调整理顺基层调解队伍,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年内,组建、理顺基层调委会726 个,配备基层人民调解员2256 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145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二是指导基层安置帮教对象。依据不同情况,对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对象重点管理,落实责任。目前,全市有安置帮教对象423人,其中,刑满释放358人,解除劳教65人,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稳定在2%以下。三是指导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镇(街道)司法所加强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建设。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年内,全市有社区矫正对象449名。
(蒋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