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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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获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丛日照 乳山市中医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城区街道办事处草埠村人,1960年10月出生,1983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2005年3月至2011年12月担任中医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带领全体员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在强化医院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突出中医特色、夯实医院发展内涵等方面推出新举措,实现新突破。2011年,全院1项科研成果获威海二等奖、4项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2011年3月、4月,医院分别获“乳山市第四届价格诚信单位50佳”和“第三届山东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2011年8月,心内科获威海市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示范集体称号。2011年6月,丛日照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宋宗良 乳山市冯家镇北刘伶庄村党支部书记。1952年2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1979年任党支部书记至今,探索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带领北刘村村民脱贫致富。近年来,注重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引导村民搞活经济,大力发展果树种植,建立养鸡场2个,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村民收入。此外,大力整治农村环境,救助五保户,帮扶困难大学生等,得到的好评。2008年12月,北刘伶庄村获得“山东省省级文明村”称号,2010年11月,北刘伶庄村被威海市授予“环境综合整治先进村”称号。2011年6月,宋宗良被山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赵泽生 乳山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青岛即墨市人,1966年4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本学历,工程师。赵泽生担任普查办主任后,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精心组织,认真协调。在宣传阶段,制订《乳山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运用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配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2007年10月起,带领普查办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试。亲自授课培训全市普查员150名,提高普查队伍的工作水平。在审核阶段,编制审核计划,组织初审、互审、终审三步走,确保数据质量;在最后审核及数据录入阶段,带领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完成普查任务。2008年6月,省市普查领导小组对乳山市进行验收时,给予高度评价。2010年3月,赵泽生被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姜炳旭 乳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南黄镇上庄村人,1964年4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自2006年2月~2011年12月担任科技局局长期间,带领科技局一班人,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挖掘创新资源,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努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使全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取得长足发展。2011年4月,乳山市科技局被山东省科技厅授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6月,乳山市科技局党支部被中共威海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1月,乳山市被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称号。11月,姜炳旭被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倪宏伟 乳山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育黎镇人,1963年2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产党,大学文化。任职以来,将普法依法治理放在首位来抓,研究制订新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每年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目标,并认真督促落实,保证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扎实稳妥、有条不紊地开展。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公民、法人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治理的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公正执法、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2011年5月,倪宏伟被司法部、中央宣传部授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蔡同波 乳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南黄镇西浪暖村人,1969年2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共产党,2011年1月任现职,大学文化。任职以来,工作成绩突出。一是推动“两个创建”工作的开展。抓好创建生态市工作,严格把关每一项指标,并多次与环保部及省市环保部门沟通对接。2月,乳山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建设技术核查,成为全省第3个国家级生态市。同时,争取上级支持,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垃圾渗滤液升级改造、垃圾焚烧项目等制约环境改善的瓶颈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制约环保模范城复核的约束性指标得到实质性解决。二是治污减排有新进展。坚持将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协调完成银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3家企业的污水治理工程、鑫山冶金铁厂脱硫设施安装、两河综合治理及管网配套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协调完成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10个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推动农村饮用水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6项工程深入开展,提高农村环境承载力。为企业污染治理争取环保无偿补助资金410万元。三是河流监管有新举措。建立健全“零点执法”“一企一策一人”监管、不达标排放企业约谈等3项制度,组织参与夜查20次,对30家市控以上企业采取“一对一”监管,有效遏制企业违规排放行为。2011年11月,蔡同波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重点河流恢复鱼类生长水质达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获地厅级表彰的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科科长,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先进个人。
丁大庆 市地税局副局长,被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表彰为山东地税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于伦权 海阳所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于伟 乳山市大乳山管委党组书记,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于均禄 徐家镇纪委书记,被山东省财政厅表彰为山东省粮食直补工作先进个人。
于明丽 徐家镇统计站站长,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于波 乳山寨镇残联理事长,被山东省残联表彰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于学臣 乳山口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于海军 诸往镇财经管理中心副主任,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于惠泉 市水利局副局长,被山东省水利厅表彰为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
于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先进个人。
于福州 乳山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马心勇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被山东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
马玉青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被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表彰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创建“六型”团队先进个人。
马延学 市电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马明强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马忠瑜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马洪强 市信访局局长,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二等功。
马洪强 市信访局局长,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马桂君 徐家镇妇联主任,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王文忠 大孤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王刚 市政协三胞委主任,被山东省政协办公厅表彰为2011年度全省政协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王壮然 市龙角山水库管理处主任,被山东省水利厅表彰为山东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大优质工程先进个人。
王忠阳 市规划局办公室科员,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彰为《山东建设报》优秀记者。
王钦堂 育黎镇纪委书记,被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表彰为全省中小企业管理系统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
王春深 白沙滩建筑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王洪卫 乳山寨镇社会保障所所长,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王莎莎 崖子镇党政办科员,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王浩 市史志办副主任,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齐鲁新方志奖先进个人。
王雪艳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被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彰为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王晓峰 市竞技体育学校副校长,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先进个人并记嘉奖。
冯心勇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曲志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被山东省政府节能办公室表彰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任现辉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被大众日报社表彰为年度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
刘文 诸往镇九龙圈村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刘丽红 市龙角山水库管理处工程科科员,被山东省水利厅表彰为山东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大优质工程先进个人。
刘国贤 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副主席,被大众日报社表彰为年度新闻报道优秀通讯员。
刘明山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午极信用社主任,被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表彰为年度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刘忠庆 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刘宗安 山东昊安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刘敬富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被山东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
刘福刚 乳山一中政教主任,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毕建武 徐家镇政府镇长,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孙元祥 乳山维多利亚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孙玉阳 徐家镇党政办副主任,被山东省档案局表彰为全省优秀档案工作者。
孙常学 诸往镇政府镇长,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李乃华 市龙角山管理管理处副主任,被山东省水利厅表彰为山东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大优质工程先进个人。
李永学 南黄镇经管站站长,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李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被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者协会表彰为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优秀物业管理员。
李全 市盐务局副局长,被山东省盐务局表彰为全省平息食盐抢购工作先进个人。
李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李林玉 市610办公室副主任,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全省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李春光 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被山东省政协办公厅表彰为全省政协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李振江 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被山东省企业联合会表彰为山东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经营者。
李振江 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被中国黄金协会表彰为“十一五”期间全国黄金行业劳动模范。
李晓伟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李静 海阳所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杨兆福 午极镇午极村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杨秀丽 南黄镇院后村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杨国栋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杨爱莲 徐家镇黄疃村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汪建亭 徐家镇环保办副主任,被山东省财政厅表彰为山东省粮食直补工作先进个人。
张书松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个人二等功。
张弘 崖子镇党委秘书,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张晓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乳山市分公司经理,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张玲 白沙滩镇财政所,被山东省财政厅表彰为山东省粮食直补工作先进个人。
张荀 崖子镇统计站站长,被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表彰为山东省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
张新路 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副庭长,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办案能手”。
连莎莎 崖子镇妇联干事,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宋吉国 市综治办副主任,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宋协福 市政公用事业处副主任,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宋华 市委党校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被山东省委党校表彰为全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师。
宋英豪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
宋明顺 南黄镇经管站技术员,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宋佳林 市信用合作社联社综合部经理,被山东省信用合作社联社表彰为山东科技报年度优秀通讯员。
宋述强 海阳所镇政府工作人员,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宋辉 市信访局副局长,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
宋恩嵩 市就业办公室副主任,被山东省就业办表彰为2011年度全省就业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宋爱华 市科协工作人员,被山东省科协表彰为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优秀组织工作者。
林生 市盐务局食盐专营科科长,被山东省盐务局表彰为全省平息食盐抢购工作先进个人。
林莎莎 南黄镇经管站技术员,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杨菁 市政法委副书记,被省委政法委记个人三等功。
赵义忠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被山东省供销社表彰为山东省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钟红日 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副主席,被山东省委讲师团表彰为山东省基层优秀理论宣讲员。
段云明 下初镇老干部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段新华 市地税稽查局副局长,被山东省地税局表彰为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先进个人。
徐吉敏 育黎镇西纪村豪仪联合党支部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徐忠波 乳山寨镇党委副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宫本选 乳山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第七届山东省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
夏静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姜福潭 市建设局副局长,被济南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表彰为人民防空先进基层工作者。
姜曙利 市科协学会部部长,被山东省反邪教协会表彰为全省反邪教协会系统工作先进个人。
殷军晓 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厂党总支书记,被威海市委表彰为威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高波 市财政局局长,被山东省财政厅表彰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记个人二等功。
高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彰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四五”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郭美丽 诸往镇统计站站长,被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先进个人。
郭朝飞 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被山东省人大办公厅表彰为《山东人大》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曹延东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
潘国伟 市机关保险事业处主任,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先进个人。
鞠丽玲 市妇联副主席,被山东省妇联表彰为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