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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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 2011年,乳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向山东省民委和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争取到资金15万元,用于4个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社发展经济。多次陪同山东省民委等上级单位的领导到福喜肉鸡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公司负责人一起到省、威海市伊斯兰协会协商,帮助企业聘请回族员工。经过不懈努力,该公司清真食品认证于2011年3月中旬审批成功。开展全市少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农村大集,发放明白纸5000张、宣传彩页500份。年内,被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授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宗教事务】 年初,召开全市宗教界代表座谈会,下发《乳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宗教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全市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创建和谐活动场所活动,指导霄龙禅寺抓好信众活动室、图书室和档案资料室的建设,丰富信众的宗教生活。5月,指导道教协会和佛教协会做好“泰山圣母庙会”工作,增加以“福”文化为核心的民俗特色,推出“挂福”“挂平安结”等活动。成立乳山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堂通过上级审批。
(秦良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