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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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1年,全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办理业务的单位458个,缴存职工32942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72.4 %。当年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1563万元,累计归集总额66477万元。向458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8487万元。有4729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5098万元。至2011年底,累计向3780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9024万元,累计23736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22604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预警机制】 4月20日,实施《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预警机制实施规定》。针对资金使用比率(贷款余额加提取总额之和与归集总额之比)连续2个月达到80%,制定初级(黄色)预警、中级(橙色)预警、高级(红色)预警3个级别的预警机制,并相应规定贷款和提取政策调控措施。一是贷款需求增多,贷款发放偏快,资金较为紧张,资金使用比率连续2个月超过80%,需要适当调控,启用初级(黄色)高级(红色)预警。停止办理定期存款,到期定期存款立即兑付,加快资金回流,停止公积金贷款后1年提取1次公积金的“又提又贷”政策。停止预售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统一改为房证提取。做好启用贷款使用限制性措施的文件准备。二是贷款需求增长和贷款发放过快,资金周转困难,资金使用比率超过85%,启用中级(橙色)预警。贷款最高额度下调25%;首付比例提高到30%;停止三套以上住房贷款;二套房贷款首付提高到60%,利率上浮10%;贷款申请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后3年改为1年之内;对二次(含二次)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间隔5年以上,可贷额度减半。三是贷款需求增长和贷款发放过快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资金周转非常困难,资金使用比率超过90%,启用高级(红色)预警。贷款最高额度下调50%;停止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贷款;可贷额由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调为10倍;月还款额由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调为30%;贷款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调为24个月;采用贷款申请排队制度。同时规定,以上各级别内的调控措施,可视情况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
【开通客户服务热线】 10月,开通9600329客户服务热线,提供周到、便捷、专业的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客服热线提供人工服务和自助语音服务,人工服务可以咨询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及业务操作,举报单位违反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问题;自助语音查询提供24小时服务,可根据语音提示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贷款信息和修改公积金查询密码。
(李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