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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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1年,全市人口出生率5.04‰,合法生育率98.27%,晚育率91.42%,自然增长率-3.38‰,连续15年保持人口负增长,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发病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合理范围内,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综合满意率98%。
【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业务培训全市100个市直单位、各镇(街道办)、601个村的800名计生干部,注重对换届后新任村计生主任进行“一对一”培训,确保计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对全市11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孕环情普查和生殖健康查体,参查率95%,孕情掌控率100%,有效地预防计划外怀孕,保障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三是成立人口信息共享平台领导小组,制订出台相关制度,做好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计生、公安、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5个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四是下发《关于在<村规民约>中充实完善计划生育内容的意见》,召开《村规民约》修订完善落实现场会,指导全市农村开展以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五是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提升镇级计生和卫生资源整合后的服务质量,达到“政府避免重复投入,计生、卫生协作服务质量提升,育龄妇女方便实用”的社会效果。六是开展计划生育药具“规范化管理、温馨化服务”活动,提高药具管理水平。
【利益导向工作】 认真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救助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年内,全市33150人享受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185.5万元;12364人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每人每年720元,发放890.2万元;5426人享受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31.7万元;731人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的,每人每年扶助96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扶助1200元),发放83.3万元;96人享受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生活补助,发放23.9万元;1344人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发放63.6万元。
【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配齐配强13个社区的计生工作人员,落实工资待遇。制定下发《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配档表》和《乳山市城市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在13个社区推进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二是完善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机制,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三级基层计生管理网络,做到管理服务全覆盖、无缝隙、零距离。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推进服务均等化,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在城市社区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建好流入流出育龄人口档案。开展“流动人口走(回)访月”活动,走(回)访全市流动人口。加强国家、省流动人口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高效工作机制。
【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月”活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查处力度,遏制违法生育现象的蔓延。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15万元。二是利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村村设置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通过行风热线、民情走访、社情民意调查,现场听取和解答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制定下发《建设人口计生户外宣传“五个一”工程的通知》,打造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典型90个。二是结合国家开展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倡导婚育新风,建设幸福家庭”活动,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开展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活动,完成威海市暨乳山市“7·11”世界人口日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现场观摩会任务。
(丁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