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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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1年,乳山市物价局按照中央和省、威海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将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物价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高价格服务水平。年内,被山东省物价局授予“物价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
【价格监督检查】 一是在食盐价格波动时期,巡查利群商厦、家家悦超市等100家商场、商店销售的食盐价格,稳定市场。二是开展涉农收费检查,检查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保障农民利益。三是协助监察、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全市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情况。四是结合年审收费,严格规范《收费许可证》制度。凡是取消、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单位先变更《收费许可证》后参加年审。对保留的合法收费,在《收费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公示等各个环节进行再规范,与乳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密切合作,将各部门收费项目、标准逐项审定汇集成册,使收费更加公开透明。五是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强化明码标价监管。将每年的3月作为明码标价检查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明码标价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并备案全市物业、旅游业、金融系统、零售业的标价签。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套一标”,提高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六是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12358价格咨询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答”的原则,随举报随受理,热情接待,从速查办,及时反馈。全年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投诉及咨询97件,办结率及回复满意率均达100%。
【价格与收费管理】 慎重出台调价政策,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一是汽车站搬迁后,为优化交通客运网络,满足群众安全、便捷、舒适、文明的乘车出行需求,调整部分线路客运票价。二是为缓解燃料价格波动对出租客运汽车业主的经营压力,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政策,疏导价格矛盾,保障出租客运市场稳定。三是抓好天然气价格核定工作。测算北京燃气公司和银滩燃气公司的施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成本,为制定天然气到户价格提供依据。向市政府建议,对全市居民用和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暂实行试销价格,试销期为1年。11月中旬,分别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和银滩管委会组织召开管道天然气试销价格座谈会,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业主代表、供气企业、成本监审单位参加座谈,同时印发《致全市广大天然气用户的一封信》,宣传管道天然气试销价格,得到广大用户的一致认可。
【价格监测】 一是在节假日派出检查人员,检查米、面、粮、油、肉、菜、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场所,采取提醒告诫、巡查等形式,稳定商品服务价格,维护良好的假日消费环境。二是根据省、市物价局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的有关部署,确定专人负责,调查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粮食、副食品、主要工业品、农资等320个品种的价格行情,坚持到实地、采实价、报实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定期向乳山电视台、电台及威海市物价局报送各类报表,为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异常、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平抑市场当好参谋。
【价格认证】 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操作规程,严把质量关,确保认定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全年受理公安、法院、交警及其他单位的价格认证案件119起,标的额300万元,认证合格率100%,无一起复议案件。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开展价格纠纷调处和价格鉴证援助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