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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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管理】 根据全市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距岸4公里外海域使用申请的审查工作,做好海域使用现场勘察和使用权登记工作;加强对距岸4公里内海域使用的管理,对此范围内未到期的海域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尽早落实已到期的养殖用海清理整顿和养殖户搬迁、安置等工作。通过调整和优化用海布局,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良好的用海秩序。
【大乳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获批】 大乳山国家级海洋公园北起乳山口湾,南至浦岛,东西沿海滨方向长10公里,是典型的特殊海洋生态景观分布区。经过调研、论证,大乳山国家级海洋公园于2012年12月通过国家海洋局批准。
【潮汐湖生态修复与海岸整治工作】 潮汐湖生态修复与海岸带整治工程是2011年6月国家海洋局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潮汐湖生态修复与海岸带整治工程于2012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工程设计和勘测招标、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同时,对二期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申请。
【宫家岛保护和利用规划通过评审】 宫家岛地理环境优越,气候宜人,旅游资源丰富,海岛旅游产业开发潜力巨大。自宫家岛被列入第一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后,乳山市积极开展宫家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编制宫家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并顺利通过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同时,职能部门开展宫家岛招标拍卖的前期准备工作。
【海岛规范命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乳山市积极开展海岛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海岛调查。2012年,完成东小青岛、杜家岛、南黄岛、塔岛等10个海岛规范命名、立标志碑工作。海岛名称标志的设立,实现了海岛地名规范化和标准化,为社会提供了全面、准确的海岛名称信息。
【乳山市成为“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2年,乳山市全方位发掘海洋可开发潜力,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建设及管理组织保障等5项指标均满足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乳山市政府于12月5日向山东省政府申报《关于创建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情况汇报》,经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核后,于12月11日批准乳山市成为“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