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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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2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5.84‰,合法生育率为97.42%,晚育率为91.92%,自然增长率为-2.54‰,连续16年保持人口负增长,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发病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稳定在正常范围,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对全市市直单位、15处镇(街道)、村的800名计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新进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指导,着重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和业务知识,确保适应新形势下的计生工作。二是在《乳山时讯》设立“计生视角”宣传专栏,每周一期,宣传计生知识和工作动态;在电视台开办“计生专栏”,制作“计生专题片”,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举办“纪念计划生育基本国策30周年和庆祝省计划生育协会成立30周年文艺汇演”,收到良好宣传效果。三是对全市11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孕环情普查和生殖健康查体,参查率95%,孕情掌控率100%,为有效预防计划外怀孕、保障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打下基础。四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逐村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全年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为920人免费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五是全面实施资源整合,3月,市计生服务站和妇保院合并。六是做好村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规范化项目试点工作,提升药具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全市村级计划生育药具站全部达到规范化管理水平。
【民生工程】 一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六项计生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一个不漏,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年下发各项奖扶资金1939万元,受惠5.4万人。其中,向32659人发放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82.2万元,向15698人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507万元,向4788人发放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7.3万元,向825人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127万元,向94人发放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生活补助金24万元,向1133人发放农村和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金71万元。二是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共创和谐计生”活动,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成立计生志愿服务队,通过舆论宣传、健康义诊、创业就业援助、结对帮扶带动等形式将生育关怀项目落到实处。全年发放生育关怀基金3万元。三是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帮助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发展观、幸福观。
【城市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一是创新社区计生“网格化管理、优质化服务”模式,在全面入户调查摸底基础上,登记分类归档,并录入“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开创社区计生“网格化管理”新格局。二是在城市社区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建好流入流出育龄人口档案,开展“流动人口走(回)访月”活动,对全市流动人口进行走访。
【依法行政】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月”活动。推行“三通报一确保”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查处力度,公开通报每一例违法生育案件和应征收数额,杜绝人情关,遏制违法生育现象蔓延。2012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104万元。二是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协调,抓好性别比偏高专项治理,每月将采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各镇核实,完善孕情管理机制。三是利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面实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提高人口计生部门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魏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