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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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2年,乳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取得优异成绩,被山东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评为“山东省‘扫黄打非’先级集体”,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山东省文化执法先进单位”。
【“扫黄打非”及文化市场管理】 制订《2012年乳山市 “扫黄打非”和 文化市场工作行动方案》《2012年乳山市“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工作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召开 “扫黄打非”暨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对“扫黄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安排,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会议一次,专题会议三次。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在乳山电视台、乳山时讯、出租车滚动广告栏和城区LED显示屏播放“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和“打击非法出版活动,杜绝淫秽色情传播”公益广告,在乳山电视台、《乳山时讯》分别报道专项行动3次。结合工作情况开展“扫黄打非”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在南黄造纸厂销毁收缴非法图书5万册,在海湾新区销毁非法音像制品7000盘。
联合公安网监大队、工商局等部门举办全市网吧业主培训班。对过去一年网吧工作进行总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举办游戏厅、印刷业、歌舞娱乐业和图书音像业培训班,公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授牌,培训经营业户350人,达到预期培训目的。
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次,查处关闭违法违规网站,打击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行为,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建立健全防范和查处网络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查处网吧超时营业、接待未成年人、不如实做上网登记等违法违规现象,规范网吧经营秩序。为了加强对各个网吧经营场所的监管,对所有网吧安装全程同步监控系统,实时掌握网吧营业状况,减少违规经营现象。发挥70名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形成全方位监督,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违法经营网吧的良好局面。联合查处游戏厅赌博行为,停业整顿游戏厅16家,查处无证游戏厅2家。加强音像图书市场的检查和清缴,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查处。强化管理印刷企业,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特别是盗版软件的检查。2012年,出动执法人员5100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377家次,查处违规违法案件51件,已办结案件43个,罚款63440元,吊销许可证1家,在销售环节收缴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8台(套),收缴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57台(套)。查处利用网络销售电视棒并传播淫秽色情内容案1件,收缴电视棒24个,罚款4000元。查处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图书网站1家,收缴非法图书、音像制品140套,罚款3000元。查处非法发行医疗内刊门诊部2处。查处非法印刷佛教书籍印刷厂2家。收缴非法图书2000册,取缔非法流动图书摊点6处,收缴盗版图书1500册,没收音像制品800盘。查处销售淫秽色情光盘音像店2个,收缴淫秽光盘200盘,收缴《旧闻文博》等非法报刊500份,暴力恐怖刊物80份。2012年,判处的贩卖淫秽音像制品案,被列为山东省2012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
【管理创新】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所有案件从立案调查、审批、告知、处罚全部实行电子录入网上办理。市场巡查情况日清月结,执法人员检查经营单位全部通过办公网络上传,实行阳光办案,不随意更改法律文书,擅自销案。制订《乳山市文化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施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为加强辖区内网站的有效管理,制订《乳山市关于对辖区内互联网域名实行分级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网站分为村企展示类、公益服务类和商业运营类。对村企展示类网站进行IP地址登记备案,由网络管理员每月浏览一次,查看有无变化;对公益服务类网站,由网络管理员每半月浏览一次,查看有无不良信息发布;对商业运营类网站,由全体文化执法人员进行具体分工管理,定时浏览所监管的网站,详细记录监管日志。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网站整改,规范网络使用行为,防范侵权盗版行为发生,逐步形成先授权、后传播的版权传播秩序。开展警示教育,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教育,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提高企业和公众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知电信部门屏蔽和删除不良信息135条,删除不良微博文章8件,责令网站删除不良信息15条、售卖电视棒广告2条、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广告2条,停止非法链接6个。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