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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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乳山市物价局结合部门职能,创建公平、诚信价格、收费环境,建设文明窗口12家;打造明码标价示范街,发放宣传单200份,赠送标价签8000张。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收费公示检查、为民价格服务,全力维护价格秩序稳定。全年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投诉举报92件次,其中政协委员提案2件,乳山市委群众工作部转办民生诉求12件,办结率100%。

【明码标价示范街、示范窗口建设】 2015年3月,打造明码标价示范街,在金丰步行街开展为期1个月“明码标价示范一条街”建设活动,从基础明码标价政策讲解到标价方式方法指导,先后走访检查商家86个,涉及餐饮、家纺、服装、建材等10个行业,发放宣传单200份,赠送标价签8000张,增强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依法经营自律意识,创造公平、诚信价格、收费环境。规范营业窗口明码标价工作,先后检查乳山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公交公司等12家创建文明窗口单位价格、收费公示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相应政策指导。4月底,派人“回头看”整改情况。

【价格监督检查】 2015年,强化价格执法,维护群众权益。5月,集中检查群众反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不合理问题,对存在问题的2家驾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规范2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5家中介服务机构涉企收费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价费环境。检查5所高中收费行为,将查处的违规收费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罚没,及时上缴财政。结合投诉举报热点问题、节假日和旅游旺季,以检查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为主要内容,检查辖区零售商业、餐饮、宾馆、娱乐、交通客运及旅游景点等行业价格执行情况,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40份,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6次。同时,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受理群众价格投诉和政策咨询,及时查办各类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全年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投诉举报92件次,其中政协委员提案2件,乳山市群众工作部转办民生诉求12件,办委结率100%。

【价格与收费管理】 2015年,出台调价规定,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先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重新制订发布“关于明确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批复乳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老批发临时便民摊点群收取摊位卫生管理费的请示”,将市区集贸市场及早夜市卫生管理费和徐家集中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及工业用水价格转为正式标准。
【收费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实施 】 2015年5月,会同乳山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收费单位年度报告制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收费单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执行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收费单位名单报送制度。逐一审核收费单位报送资料,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合法性,督促各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景区门票与煤炭热汽价格调研】 2015年,做好理顺景区门票准备工作,调研金牛谷和石佛山景区门票运行情况。走访企业,调研实行煤炭热汽价格联动,监审供暖成本,并公开说明乳山市集中供暖价格情况;会同泰和会计师事务所监审北京燃气公司和银滩燃气公司供气价格成本,为制订阶梯气价做好基础工作。

【价格监测与服务】 2015年,做好价格监测点规范化建设,梳理和调整价格监测点,完善备案确认制度,健全价格监测点动态管理目录,并根据情况,取消价格监测点5家。同时,指导其余10家监测点完善台账管理,规范采报价行为,从源头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开展“价比三家”信息服务活动,改版网站和报纸,选择百姓关注的主要民生商品,由原来28种,增加到57种,每周一期,公示价格,完善价格诚信服务,让老百姓在公开、公平竞争中得到实惠。同时,利用网站、6处LED电子屏幕和《威海晚报·今日乳山》栏目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价格认证】 2015年,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严守操作规程,完善“乳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制度”,并按照“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开展鉴证工作。全年受理案件140起,标的额300万元,涉案物品上万件,实现涉案鉴证零复议。完善已建“乳山市价格鉴证专家库”,在工程造价、房地产、汽修、金银珠宝和园艺林木等10个行业,选聘并向省中心报送备案各类技术专家10名。
(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