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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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乳山市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等职能优势,围绕“法治乳山”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年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4次,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50次,组织法制讲座10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2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0件,减免代理费用10万元;接收安置帮教对象 546人。

【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推进】 2015年是“六五”普法和第五个依法治市验收年,司法局先后在工商局、电业局、徐家镇、唐曲洼村等不同行业、阶层创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10个,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乳山市报开设法制专栏,定期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开展法律咨询、张贴标语横幅等形式,对不同对象确定学法重点,到市、镇、农村人员集中街头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全年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4次;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50次,组织各类法制讲座10次;利用媒体举办普法宣传节目20期,为推动乳山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9月,威海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组到乳山市检查验收,给予肯定。

【公证业务办理规范】 2015年,乳山市公证处落实“公证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公证卷宗装订规定”,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公证业务办理进一步规范,效率进一步提升。年内,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22件,其中,国内公证554件(国内民事公证471件,土地挂牌69件,招投标14件),涉外公证2068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律师执业管理加强】 2015年,乳山市现有律师事务所4家,执业律师28人。乳山市司法局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社会责任意识为切入点,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理想信念教育,查找其在执业思想、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强化执业管理,结合执业资格年度审验,按照标准严格审查评分,以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审验、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在乳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律师工作窗口,安排3名律师轮流坐班,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公益事业。同时设置法律服务监督台,公示乳山市律师照片、执业证号以及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年内,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宣传22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289件。

【法律援助门槛降低】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均为执业律师),辖设基层法律援助站19个。2015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只要出示有效证件,即可办理法律援助;同时将原来月收入低于450元予以办理法律援助,放宽到月收入低于600元;对农民工讨薪、老年人或者青少年请求赡养、抚养诉请,均给予法律援助;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组织基层司法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20名人员,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畅通法律服务热线,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当事人法律疑难问题,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0件,减免代理费用10万元。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2015年,乳山市司法局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在卫生、环保、交通、建设、食品等行业建立综合性调解委员会;在村(居委会)挑选经验丰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人员,在司法所试点设立专职调解员,多渠道提升调解工作实效性。开展排查化解矛盾专项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与信访处理机制,成立5~7人法律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化解多年积累的信访问题和矛盾,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2800起,调处率达到100%,真正使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安置基地建立】 优化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准许活动范围设定“电子围栏”,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时定位、跟踪管理、历史轨迹查询等功能。乳山市有200名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定位系统,做到定位监管、网上办公等实质性监管帮教阶段。投入资金20万元,以企业为载体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基地,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基地培训、生活卫生、公益劳动等资源有效整合,同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安置帮教实现信息化管理】 2015年,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利用安置帮教对象网络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做到重点对象重点管理,确保安置、帮教责任落实。全年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46人,安置546人,乳山市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稳定在2%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