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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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乳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推进少数民族困难群众项目帮扶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做好重大宗教活动安全保障,全年民族宗教方面无影响稳定事件,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城区街道腾达社区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统战部、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称号。

【民族事务】 开展清真餐饮示范店活动,逐个走访乳山市18个清真食品餐饮店和3个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宣传材料150份,建立工作台账。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座谈会等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利用路边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3万条次。投入资金4.9万元,通过购买小羊、猪饲料等方式,为13户困难少数民族群众上帮扶项目。指导众帮蔬菜少数民族合作社为该社159户少数民族社员加入家庭财产保险。

【宗教事务】 制定《关于进一步制止乱建寺庙宫观和露天宗教造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市镇两级民族宗教工作应急预案,保障宗教活动合法有序。召开乳山市民族宗教社区联络员培训会议,邀请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业务骨干授课,各镇区民族宗教工作分管负责人、城市社区及农村中心社区联络员240人参训。指导多福山庙会、玉虚观庙会举办和青龙山道教活动场所开光活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乳山市佛教协会在威海地区率先制定《关于规范佛教集体放生活动的意见》,发放明白纸1000份,对放生的物种、时间、地域、放生前开展的宗教活动等做出明确规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