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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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变动 西汉初期,境内置育犁县时,社会相对安定,汉王朝推行“鼓励生育,
增加人口” 的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约在8‰以上。东汉末年至南北朝时期,战争和
自然灾害严重制约人口增长,人口出生率大幅度下降。隋、唐至北宋时期,人口自然
增长率约稳定在5‰左右。 金代后期和元代末期,众多居民死于战乱,人口出现负增
长。
明、清时期,社会相对安定,人口出生率上升,但由于自然灾害和瘟疫影响,人
口死亡率较高, 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平均在6‰左右。民国时期,人口处于“高出生、
高死亡、低增长”阶段。至1941年建县时,人口出生率为27‰,死亡率为18‰,自然
增长率为9‰。 1945年后,人口死亡率逐渐下降,出生率逐渐上升。至1949年,全县
人口出生率升至19.05‰,死亡率降至13.28‰,自然增长率为15.77‰。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人民生活环境条件的改善,境内出现第一次人口
生育高峰,出生率最高的1955年,全县出生19715人,出生率高达44.41‰。至1958年,
9年间共出生121521人, 死亡36763人, 年平均出生率为31.13‰, 年平均死亡率为
9.44‰,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69‰。为“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时期。
1959~1961年,由于“大跃进”“左”倾路线的影响,加上自然灾害,人民生活
困难,人口出生率骤然下降,死亡率增高,自然增长率锐减,尤其是1961年全县仅出生
7525人, 死亡12762人, 死亡人口比出生人口多5237人。3年中,出生27440人,死亡
24340人,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25‰。为“低出生、高死亡、低增长”时期。
1962年以后,生产逐年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出现第二次人口生
育高峰。 1962~1964年,每年出生均在2.3万人以上,出生率高达46‰以上,年均死
亡率在12‰左右,年自然增长率在35.5‰,为“高出生、高死亡、高自然增长”时期。
1965年底,对已生育3胎以上的育龄夫妻号召计划生育,人口出生率比前3年略有下降。
1967年,全县出生11367人,出生率降至21.52‰;死亡3477人,死亡率降至6.56‰;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2‰。“文化大革命”初期,人口出生率又出现回升。1970年,
全县出生率上升为29.5‰,死亡率为7.1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38‰。
1971年以后, 实行计划生育, 人口出生率逐渐得到有效控制。1977年,全县出生
7943人,出生率降至13.4‰;死亡3885人,死亡率降至6.59‰,自然增长率为6.89‰,
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时期。1978年后,由于50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
进入育龄期, 人口出生率有所回升。1980年,人口出生率上升至19.08‰,死亡率降
至6.24‰,自然增长率为12.52‰。
1981年以后,政府制定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在广大育龄夫妻中大力提倡和推
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尽管建国后第一、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结
婚生育年龄,但人口出生仍得到较好控制,人口再生产由“增长型”逐步向“静止型”
过渡。 至1990年,10年间共出生87354人,年均出生率为14.03‰;共死亡38614人,
年均死亡率为6.19‰,年均自然增长率为7.84‰。1991年后,人口出生率继续下降,因
老年人口比例增加,人口死亡率略有增高。1995年, 全市人口出生率降至9.09‰,人
口死亡率为7.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2‰。人口再生产接近“静止型”。
社会变动 西汉时期,汉王朝公布“户律”及“流民法”和“舍匿法”,禁止人
口外流,境内人口相对稳定,但仍有少数居民为逃赋税徙“关东”为“流民”。东晋
末年至南北朝时期,连年战乱,造成人口大迁徙,境内富商之家多渡江南迁。亦有北
方豪门及少数鲜卑族人移居境内,与当地土著居民混居。隋、唐之后,境内人口又相
对稳定。北宋末年的宋、金战乱和金末的金、元战乱,境内商贾迁居江南地区较多,
至元代末年, 境内尚存土著人为数极微。元末明初,中原(河南、山东西部一带)居民
因战乱开始东迁,境内人口渐增。明永乐年间, 朝廷多次诏令山西、河南、安徽、江
苏等省移民入境,并诏令胶东卫所军户落籍。先到者领地垦荒谓之“占山户”, 后至
者购地耕种谓之“买山户”, 土著遗民谓之“漏户”。现境内居民85%为元末明初时
的迁户后裔。清康熙年间,平西王吴三桂反清失败,其败军及眷属遣送胶东,其中部
分人定居境内。清代中叶以后,境内人口持续增加,人均占有土地逐渐减少,加上土
地兼并加剧,部分地少或无地农户为生计所迫,开始外迁关东 (今辽宁、吉林、黑龙
江三省)。清同治年间,因连年灾害,下关东者遍及各村。民国初年,境内“闯关东”、
“闯崴子(海参崴)”、“闯高丽(今朝鲜半岛)”谋生者达5000余人。抗日战争时期,
日军从境内强征3000余人去东北做劳役。解放战争时期,全县有近万人参加解放军,
有数百名干部随军南下开辟新区。
建国后,境内迁出人口多系工作调动、参军、升学和支援边疆建设,迁入人口多
为工作调动、军人转业退役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1950~1958年,共迁出91200人,
迁入69963人。 1959年因修龙角山水库,向辽宁省移民2400人。1960~1961年境内居
民因生活困难外迁关东约2万人。 1962年,城市工业下马,工人及家属返乡,全县迁
入人口首次超过迁出人口。 至1970年,9年间共迁出67635人,迁入49404人。进入70
年代,迁出仍多于迁入,1971~1979年共迁出80331人,迁入54213人。
198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人口流动量增大。至1988年,
9年间共迁出84064人, 迁入74962人。1989年后,去外地就工和升学人数增多,并出
现迁国外定居者, 迁入人口多为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至1995年,7年
间共迁出67129人,共迁入472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