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商业经营体制 建国前,私营商业的经营体制有两种。一种是资本所有者与
经营者合一,即东家兼掌柜;另一种是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分开,由资本所有者雇用
熟练的商务者为商号掌柜,负责经营,东家一般不直接干预经营,仅在年底对经营状
况向掌柜提出质询。 较大的店铺设大掌柜1人,二掌柜、三掌柜1~2人。50年代初私
商经营多为第一种形式。80年代后私营商业一般系家庭经营,大的店铺聘请营业员,
确定薪水,其经营管理权概为资本所有者掌握。
供销合作社经营体制 40~50年代中期,供销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由社员代
表大会选出理事会进行管理,选出监事会进行监督。盈利后除按上级规定上缴利润和
扣除公积金(占20%) 、公益金(占5%)、职工奖金(占15%)外,余者为社员红利,依
照入社股金额和参加业务活动的份额比例分配。1958年后按国营商业体制进行经营。
1 962年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制。 “文化大革命”中,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被取消,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供销社,不久即流于形式。1983年恢复社员代
表大会和理事会、 监事会制。80年代末期实行承包制。1992年3月,为解决供销店经
济效益下降的问题,对全部供销店实行租赁制,租赁人可以从原单位职工中选人搭伙,
也可另找他人搭伙,原存商品一次性卖给租赁者,然后按期缴纳租金。
国营商业经营体制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经营体制是商品购进实行统一调拨,利
润实行统一核算的金库制。1955年,建立企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制,经营管理实行
经理负责制,但主要商品购进、定价仍由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计划安排。1963年,各
经营企业建立党支部,实行书记负责制。1982年恢复经理负责制。1983年进行经济体
制改革,有30余家商业企业实行经理承包责任制。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向主管部门签订
承包合同,然后把指标分解到柜组、业务科,实行层层承包,工资分配与经营状况直
接挂钩。至1985年,国营商业企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此种管理体制实施之初,
对调动企业承包者的积极性起到一定作用。至80年代末,逐渐出现承包者“杀鸡取蛋”
的短期经营行为和对承包者缺乏有效监督等缺点。1994年12月,进行经营体制改革试
点,翌年7月,部分流通企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董事会,由主管部门提名选举
董事长,由董事会推选总经理(一般由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时设监事会,部分监事由主管部门委派。
1995年底,商业局系统共建立15个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下
属门店、业务科实行承包制或租赁制。有的柜组内部实行股份合作制,各科、柜组业
务经营实行科、组长负责制。
第一节 经营体制
视图
私营商业经营体制 建国前,私营商业的经营体制有两种。一种是资本所有者与
经营者合一,即东家兼掌柜;另一种是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分开,由资本所有者雇用
熟练的商务者为商号掌柜,负责经营,东家一般不直接干预经营,仅在年底对经营状
况向掌柜提出质询。 较大的店铺设大掌柜1人,二掌柜、三掌柜1~2人。50年代初私
商经营多为第一种形式。80年代后私营商业一般系家庭经营,大的店铺聘请营业员,
确定薪水,其经营管理权概为资本所有者掌握。
供销合作社经营体制 40~50年代中期,供销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由社员代
表大会选出理事会进行管理,选出监事会进行监督。盈利后除按上级规定上缴利润和
扣除公积金(占20%) 、公益金(占5%)、职工奖金(占15%)外,余者为社员红利,依
照入社股金额和参加业务活动的份额比例分配。1958年后按国营商业体制进行经营。
1 962年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制。 “文化大革命”中,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被取消,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供销社,不久即流于形式。1983年恢复社员代
表大会和理事会、 监事会制。80年代末期实行承包制。1992年3月,为解决供销店经
济效益下降的问题,对全部供销店实行租赁制,租赁人可以从原单位职工中选人搭伙,
也可另找他人搭伙,原存商品一次性卖给租赁者,然后按期缴纳租金。
国营商业经营体制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经营体制是商品购进实行统一调拨,利
润实行统一核算的金库制。1955年,建立企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制,经营管理实行
经理负责制,但主要商品购进、定价仍由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计划安排。1963年,各
经营企业建立党支部,实行书记负责制。1982年恢复经理负责制。1983年进行经济体
制改革,有30余家商业企业实行经理承包责任制。经理作为企业法人向主管部门签订
承包合同,然后把指标分解到柜组、业务科,实行层层承包,工资分配与经营状况直
接挂钩。至1985年,国营商业企业普遍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此种管理体制实施之初,
对调动企业承包者的积极性起到一定作用。至80年代末,逐渐出现承包者“杀鸡取蛋”
的短期经营行为和对承包者缺乏有效监督等缺点。1994年12月,进行经营体制改革试
点,翌年7月,部分流通企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董事会,由主管部门提名选举
董事长,由董事会推选总经理(一般由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时设监事会,部分监事由主管部门委派。
1995年底,商业局系统共建立15个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下
属门店、业务科实行承包制或租赁制。有的柜组内部实行股份合作制,各科、柜组业
务经营实行科、组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