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起,大中型企业使用商标由全国统一注册,小型企业使用商标在当地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965年7月,“海峰”牌白酒为县内第一例注册商标。1966年
商标注册管理工作停止,1979年恢复。1980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县工业企业使
用的商标进行清查登记, 核批各种产品装潢25份。1981~1985年共注册商标106份,
核批产品装潢120份,清查核销违例商标及标识267份(种) 。1986年后,在办理商标注
册工作的同时,开展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
的查处工作。1988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起,罚没款2.5万元。1989年,依据国家商
标局《关于对酒类商标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对全县酒类商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有2户企业获得山东省使用管理酒类商标先进企业称号。至1990年,5年间共办理注册
商标82件,查处假冒商标案件13起,销毁假冒商标标识、物品13.9万件。1991年后,
开展对有效注册商标的全面清查、验证工作。1992年,县活塞环厂的“东海”牌商标
和县精细化工厂的“威岛”牌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至1995年底, 累计办理注
册商标278件,查获假冒商标侵权案件22起,销毁假冒商标标识、物品8.1万件。
1982年起对广告业务进行管理, 当年9月,依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对全县
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查整,确定县广播站一家兼营广告宣传业务,并发给经营许可证。
1991年,批准县广告装饰公司为首家户外广告经营单位。1992年,批准县印刷厂为首
家广告印刷经营单位。1993~1995年,先后批准乳山电视台、乳山市环境艺术广告公
司、乳山兰德广告有限公司、乳山建筑装潢公司、乳山市国际旅行社商务广告部、银
滩游乐公司广告装潢部为广告经营单位。1995年底,兰德广告有限公司、建筑装潢公
司先后被注销。
第三节 商标注册及广告管理
视图
1950年起,大中型企业使用商标由全国统一注册,小型企业使用商标在当地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965年7月,“海峰”牌白酒为县内第一例注册商标。1966年
商标注册管理工作停止,1979年恢复。1980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县工业企业使
用的商标进行清查登记, 核批各种产品装潢25份。1981~1985年共注册商标106份,
核批产品装潢120份,清查核销违例商标及标识267份(种) 。1986年后,在办理商标注
册工作的同时,开展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
的查处工作。1988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起,罚没款2.5万元。1989年,依据国家商
标局《关于对酒类商标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对全县酒类商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有2户企业获得山东省使用管理酒类商标先进企业称号。至1990年,5年间共办理注册
商标82件,查处假冒商标案件13起,销毁假冒商标标识、物品13.9万件。1991年后,
开展对有效注册商标的全面清查、验证工作。1992年,县活塞环厂的“东海”牌商标
和县精细化工厂的“威岛”牌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至1995年底, 累计办理注
册商标278件,查获假冒商标侵权案件22起,销毁假冒商标标识、物品8.1万件。
1982年起对广告业务进行管理, 当年9月,依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对全县
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查整,确定县广播站一家兼营广告宣传业务,并发给经营许可证。
1991年,批准县广告装饰公司为首家户外广告经营单位。1992年,批准县印刷厂为首
家广告印刷经营单位。1993~1995年,先后批准乳山电视台、乳山市环境艺术广告公
司、乳山兰德广告有限公司、乳山建筑装潢公司、乳山市国际旅行社商务广告部、银
滩游乐公司广告装潢部为广告经营单位。1995年底,兰德广告有限公司、建筑装潢公
司先后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