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用工招工管理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8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8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用工招工管理
建县前,私营企业实行雇用招工制度,雇用时间长短、工资多少均由雇主决定。 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对旧时遗留的职员适当安排,后来成为固定工。建国后,政府 对招收工人实行统一管理,在全民企业和国家机关、团体中实行固定工制度,招工对 象主要为非农业人口的待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子弟及死亡、退休职工的子 女。劳动者一旦被招用,终身为非农业户口。1956年起,此种招工制度在县以上集体 所有制企业实行,同时允许部分企业从农村招用少量合同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1 958年, 随着大批工业项目上马,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在招用固定工的同时招用长 期临时工,允许用工单位不受招工计划限制招用季节性临时工 (此招工制度延至1965 年)。1961~1967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招收职工1257人,其中从农村招工512人, 从城镇招工63人, 从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等方面招工682人。1968~19 71年,恢复招用固定工,招工对象以农村贫下中农子女、退伍军人、烈属子女者为多, 少数招收城镇青年, 招工方法由群众推荐、 领导同意, 劳动管理部门审查招收。1 971年底将1966年前招收的1061名长期临时工转为固定工。 1972~1974年全县停止招 工。 1975年4月,少数县属集体企业开始招收亦工亦农工人,1976年,县以上企业全部 实行招收亦工亦农工人。亦工亦农工人的农业户口和农民身份不变,劳动报酬按国家 规定标准由企业与出工生产大队结算, 本人参加生产队年终集体分配。至1978年,1 0年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招收职工5633人, 其中从农村招工3050人,从城镇招工 408人, 从分配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学生、复退军人及公社集体转为县属集体的随转 工人等方面招工2175人。1979年以后,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可在农村招收预约工,其 性质与亦工亦农工人相同, 对招工对象实行文化考试,择优录取。是年6月,亦工亦 农工人和预约工人的劳动报酬改为工资制,工资由企业直接发给本人。 1984年8月, 始行招收合同制工人和合同工工人,招收城镇合同制工人称城镇合 同制,招收农村合同制工人称农民合同制。次年,全县停招亦工亦农和预约工人,对 原招的9437名亦工亦农工人全部转招为农民合同制工人,招工方法为“公开招工、自 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对招收的合同工,按劳动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实行 分期分批转为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待遇与固定工相同。1988年10月,开始对城镇 待业人员实行劳务市场招工,待业人员凭统一考试成绩、持成绩单到劳务市场进行双 向选择,招工单位按成绩高低和单位需要择优录用。次年,规定城镇待业人员必须具 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方可就业。 至1989年,10年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招收职工1 7163人,其中从农村招工7491人,从城镇招工1942人,其他7730人为分配的大中专和 技校毕业生、 复退军人及随转合同制工人;全县县属集体单位共招工16224人,其中 从农村招工9501人,从城镇招工1348人,其他5375人为分配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复退军人及随转合同制工人。是年后,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用工权力下放给企业,企 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自行确定用人计划,劳动部门给予审批和办理招工手续。199 0年以后, 全县每年招工都在4000~5000人,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县属集体单位各占一 半左右。 1993年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打破了企业干部与工人、全民职工与集体职 工身份的界限,不论干部、固定工还是合同制工人统称为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企业 员工制度,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用工自主 权得到扩大,变国家用工为企业用工,劳动部门监督指导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招收工 人。1994年,始行企业用工自主和劳动者择业自主,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自主 确定招工时间、方式、条件和数量,劳动者亦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专长自愿选择就业 单位和岗位,职业介绍机构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 签证、社会保险等“一条龙”服务,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和持《求职证》就业制 度。城镇待业青年就业求职,必须参加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就业前培训,经考核 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求职证》,方可到市职业介绍机构报名,参加就业;用人单 位招用职工要预先到职业介绍机构登记,并根据招工简章要求,对求职者进行考核, 审查后择优录用。企业招用农村劳动力必须向劳动部门报批,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并 办理有关手续。对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实行《就业证》和《就业登记卡》统一管 理,保障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为发挥职工的积极性,稳定企业职工 队伍,当年全市从农业户口临时工中转招了6000名合同制工人。1995年,全市共招工 6270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3072人,市属集体单位31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