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管理措施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管理措施


    50年代,县内人口生育处于纯自然生育状态。1958年始,在多子女职工中提倡节
制生育。1965年,号召3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实行绝育手续,全县有12718人实行绝育手
术, 其中, 男性结扎4079例,女性结扎8639例。1966年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964年的
46.5‰下降到28.11‰。
    1971年,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提倡“晚”(职工结婚年龄男女平均25周岁,
农民结婚年龄男女平均23周岁为晚婚)、“稀”(两胎间隔4~5年)、“少”(每对夫妻
只生两个孩子) 的节育政策,对节制生育者,免收施行节育手术的一切费用。是年,
晚婚率达到60.5%, 男女平均结婚年龄分别为24.9岁和23.5岁;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
19025例, 已婚妇女节育率达到80%。自此,人口生育由自然生育阶段进入计划生育
阶段。 1992年,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29.5‰下降到22.02‰,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
70年的22.38‰下降到15.13‰。
    1980年,县政府制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鼓励一对夫妻只生
一个孩子,《规定》对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优待证》,并享受优
待: 干部职工由女方单位发给一次性奖金30元;产妇法定假期4周,职工工资、奖金
照发; 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5元至14周岁,农民工分照记,每月发给儿童保健工分50
分(后改为每月5元) 至14周岁。当年全县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夫妻15841对,领
证率占全县独生子女夫妻总数的93%;做节育手术1748例。1983年,计划生育率达到
89.77%,晚婚率为78.4%,一胎率达96%,独生子女夫妻领证达到43320对,已婚育
龄妇女节育率为90%。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化,广大育龄夫妻的生育观念不断转变,
至1992年, 全县有3043对符合生育第二胎条件的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  1
993年开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和管理。1995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
为94%, 晚婚率达到91.54%,计划生育率为99%,一孩夫妻领证率为74%,人口出
生率为9.0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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