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文书处理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文书处理


    建县初期,因处战争环境,县机关无固定驻地,机关文书处理制度尚不健全,多
数文件因当时考虑保密而销毁。建国后,县委、县政府机关逐渐建立起文书收发、分
办、催办、拟稿、审核、传递等文书处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各区乡
机关均配有专职文书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文书处理工作,县委还配有专职文书传递人
员负责对各区及县直各部门的文书传递工作。对急件处理的文书可打破正常的处理程
序,经有关领导核准后,直接上交领导或直接向下传达。对绝密文件实行专人拆封、
专人保管,在规定的范围内阅读和处理。对本机关形成的文件,实行秘书撰稿、办公
室主任核稿、领导签发的专门程序。1956年,文书处理工作完善了文书立卷、销毁程
序,各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文书处理制度。1962年开始,县直机关和公社机关的文
书立卷工作由县档案馆组织各机关文书人员在档案馆统一进行,使文书立卷的质量得
到保证。同年起,各公社配交通员,专门负责公社与县之间文书的传递工作,县委、
县政府与县直各部门的文书传递仍由县委交通员负责。70年代中期,各单位文书人员
调动频繁,新任文书人员业务生疏,文书处理质量有所下降。1985年开始,县委、县
政府下达于乡镇的紧急通知和急办文件使用传真电话,其它文件由邮电局转送,县委、
县政府与县直机关之间的文书传递由县直各机关文书负责。县、乡镇机关普遍实行文
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乡镇机关年底文书立卷工作分别在各乡、镇进行,县直机
关文书立卷工作在档案局统一进行。1990年后,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目的,进一步
完善了文书处理程序,并对文书人员实行岗位责任目标考核,提高了文书处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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