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信访接待机构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信访接待机构


    市(县)政府信访机构    50年代,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始设接访秘书。1976年,
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信访组,由3人组成,1979年增至5人。1980年改称信访科,
由科长、 副科长、信访秘书等5人组成。1982年易称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和政
府办公室主任兼管。 1984年又称信访科,隶属县委办公室。1986年4月正式成立信访
办公室(独立办公),由主任、副主任、信访秘书等10人组成。1987年,信访办公室内
设综合科、办信科、接访科。至1995年,有工作人员8名。
    市 (县) 直部门信访机构    1953年,县民政局设信访干部,1980年设信访科。
1984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信访科。1985年,县法院设信访科。1990年,县公安局
设信访科。1991年后,信访工作量较大的有关部门设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
    乡镇信访机构    50年代初,各区党委和政府秘书兼管信访工作。1958年后,各
公社党委秘书和民政助理员兼管信访工作。 1982年后, 各公社始设1~2名信访员。
1986年各乡、镇始设专职信访助理员。1989年3月,根据山东省委〔1988〕9号文件,
各乡、 镇设1名副乡级专职信访干部。1991年后,各乡、镇成立信访办公室,设专职
信访干部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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