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供给制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2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42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供给制
1941年,干部实行实物供给制,按一定的标准,发给干部衣、食和生活用品。一 般干部每月供应食粮60斤(包括菜金),其中6~8月份供应小麦,其余9个月供应粗粮, 棉袍5年1件,津贴费每月0.50元(领导干部每月2.50元)。1947年执行上级统一规定, 服装: 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发单衣1套,3年发棉衣1套、毯子1床、蚊帐1架,县级领导 干部发军装;伙食费:每人每天发北海币16元,另外每月还有少量的津贴。1950年, 执行中央人民政府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供给制标准, 菜金:大灶每人日供食油3钱、 盐5钱、肉4钱、粗菜1斤、煤1.25斤或木柴2斤;中灶(轻病伤员同) 菜金按大灶2.5倍 计发,煤1.87斤或木柴3斤;小灶(重病伤员同) 菜金按大灶3.7倍计发,煤2.5斤或木 柴4斤。食粮:每人日供1.5斤,各灶别细粮比例:大灶10~20%,中灶50%,小灶80 ~100%。服装:每人年发单衣1套、单帽1顶、衬衣1套、棉衣2/3套、棉帽1顶、棉被 1/2床、 夹鞋3双、棉鞋1双、袜子2双、草帽1顶、大衣1/3件、蚊帐1/5架。同时,每 月发给津贴费,其标准是:每人每月猪肉1斤、肥皂2/3块、牙刷1/6把、毛巾1/6条、 理发(折粮食)2斤。县长级干部每月发纸烟10包,区长级以下干部发纸烟5包,勤杂人 员发烟叶8两。 另外还规定发给过节费、妇婴费、子女保育费、医药费和殡葬费,均 分等级标准发给实物或折算现金。 1951年,改实物供给制为工资分制。工资分是以国家所掌握的粮、布、油、盐、 煤(柴) 五种实物为计算基础,以工资实物券的形式支付。每一工资分价值为粮食0.8 斤、白细布0.2尺、植物油0.05斤、食盐0.02斤、煤2斤。1952年第一次工资改革,对 供给制人员增加津贴标准,按工资分的分值折发现金。县内享受供给制的人员分16个 等级(14~29级) ,每人所得工资分包括生活费和津贴两部分。1954年6月,对供给制 人员实行包干分配制度,仍以工资分计算折发现金。实行包干以后,国家不再统一制 作服装发放,服装及生活费,均由本人自理。 1952、1954年供给制工作人员月工资分标准 单位:分 ┌──┬───┬───┬──┬───┬───┬──┬───┬───┐ │级别│1952年│1954年│级别│1952年│1954年│级别│1952年│1954年│ ├──┼───┼───┼──┼───┼───┼──┼───┼───┤ │13 │- │510 │19 │123 │268 │25 │93 │136 │ ├──┼───┼───┼──┼───┼───┼──┼───┼───┤ │14 │227 │460 │20 │118 │244 │26 │92 │116 │ ├──┼───┼───┼──┼───┼───┼──┼───┼───┤ │15 │207 │414 │21 │114 │220 │27 │91 │106 │ ├──┼───┼───┼──┼───┼───┼──┼───┼───┤ │16 │188 │368 │22 │110 │198 │28 │88 │96 │ ├──┼───┼───┼──┼───┼───┼──┼───┼───┤ │17 │145 │328 │23 │105 │176 │29 │85 │90 │ ├──┼───┼───┼──┼───┼───┼──┼───┼───┤ │18 │132 │292 │24 │96 │156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