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检察机构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3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3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检察机构
1950年5月成立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7月,成立乳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文化 大革命”中,检察院受运动冲击而瘫痪。1968年,检察工作归并中国人民解放军乳 山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8年10月,根据全国五届人大决定,重建县检察院。 1979年,检察院内设办公室、刑事检察一股、刑事检察二股、经济检察股、法纪检 察股。1980年设立检察委员会,增设监所检察股。 1982 年增设控告申诉检察股。 1984年废股改科并增设技术科、政工科。1990年6月,增设政策调查研究室。 1992 年4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1995年9月,撤销经济检察科,成立反贪污贿赂局, 至年底,检察院内设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 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办公室、政策调查研究室、 反贪污贿赂局,共有工作人员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