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转帐结算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8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8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转帐结算


    建国初期,银行对私营工商业和公营企业的结算方式,同城按支票结算,异地按
汇兑结算。1952年10月后,对私营工商业的结算方式是票信汇合并,汇票可由汇款单
位持有到银行取款, 亦可加盖“代信汇” 戳记,由汇出行寄发,后扩大到代理收款
(代收外埠票据及贷款) ,进出口押汇(据进出口商申请,以在途物资为抵押的一种放
款与汇兑相结合业务) 。1955年对公营企业改进原结算方式,实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的《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国家机关、部队、团体间非现金结算暂行办法》,将异
地结算、同城结算重新划分种类。异地结算方式分托收承付结算、信用证结算、特种
帐户结算、 汇兑结算4种。同城结算方式分托收承付结算、付款委托书结算、计划结
算、 支票结算、限额支票结算5种。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私人工
商业的转帐结算亦基本结束。 1959年统一按8种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按托收承付、汇
兑结算;同城结算按付款委托书、支票、限额支票、计划、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结
算。 1 962年为防止拖欠异地结算,恢复信用证结算,同城结算增加委托收款结算。
1966年为适应商品流转业务量扩大的需要,异地结算增加采购帐户结算。1975年同城
结算取消计划结算。 1977年8月限额支票结算扩大到县外省内。1978年后,凡经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的集体、个体工商户,均可在银行立帐开户办理结算,
凡符合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条件的集体企业,省内与国营企业相同。1980年根据“对外
开放, 对内搞活”的方针,异地结算恢复委托收款结算。1989年4月实行新的《中国
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结算方式有汇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卡、托收承付5种,
同时取消托收无承付、托付委托书、保付支票、信用证、省内限额汇票、信汇自带结
算方式。同年8月停办托收承付结算方式,1990年4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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