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建筑市场管理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7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7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建筑市场管理


    建国前,建筑市场处于自发状态,建房者自由选择施工人员。建国后,依据政务
院财经委制定的《基本建设工作暂行办法》,承揽建筑工程实行承包制,建设单位与
施工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承包形式多采用包清工和估算包工的办法。60年代起,建
筑工程由计划委员会统一安排施工单位,然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
包形式多采用预算定额的办法。60年代末,废除承发包制,采用经常费制,即施工单
位按实际工程成本向建设单位报帐,建筑企业变为单纯提供劳务的松散集体。70年代
后,县基本建设局统一按照建筑企业的施工能力分配施工项目,然后建设单位与施工
单位按预算定额进行结算。80年代起,县建委视企业资质等级统筹安排施工项目,力
求每个企业都有施工任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恢复了工程承发包制。但依靠行政办
法组织施工建设,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公平竞争,难以杜绝承发包方私下交易、施工单
位抢占工程等现象屡有发生。1986年起,贯彻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对建筑工程试行招标承包制。1990年,全面落实国家建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凡列入计划500平方米
以上的建筑工程一律实行招标投标承包,凡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的国营集体
建筑安装企业,不受地区、部门限制,均可参加投标承包工程,初步建起了平等交易、
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机制。为加强对建筑市场的严格有效管理,1994年10月,设立建
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承包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
入境建筑企业的登记注册管理,查处建筑安装市场和装饰市场不按基建程序办事、少
批多建、 倒手转包、 无证和超资质施工等违法乱纪行为。1995年底, 市政府制定了
《乳山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试行)》,使建筑市场管理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
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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