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前, 城乡基本建设由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1972年8月成立乳山县基本建
设局。 1974年基本建设局内设规划施工科、设计科。1979年1月,基本建设局改称基
本建设委员会,3月,成立城镇建设局。1984年3月,基本建设委员会与城镇建设局、
环境保护局合并为乳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城建科、村镇规划
科、环保科、财务科。9月,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1月,以建委城建科为基础,
成立市政建设办公室, 内设管理科、工程科、规划科等。1986年4月,城乡建设委员
会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析出。 1988年3月,市政建设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委员
会, 成立市政规划设计室 (1991年4月改称城乡规划管理处)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室
(1991年4月改称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站(1991年4月改称建筑工程管理处)。
1989年6月成立乳山县市容监察队。至1995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辖建筑工程管理处、
城乡规划管理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标投标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村
镇建设办公室、城建档案馆、市容监察队、建筑工程设计院、市政建设工程公司、自
来水公司、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路灯管理处、河滨公园管理处等事业单位。
第一节 管理机构
视图
1971年前, 城乡基本建设由计划委员会负责管理。1972年8月成立乳山县基本建
设局。 1974年基本建设局内设规划施工科、设计科。1979年1月,基本建设局改称基
本建设委员会,3月,成立城镇建设局。1984年3月,基本建设委员会与城镇建设局、
环境保护局合并为乳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城建科、村镇规划
科、环保科、财务科。9月,成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1月,以建委城建科为基础,
成立市政建设办公室, 内设管理科、工程科、规划科等。1986年4月,城乡建设委员
会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析出。 1988年3月,市政建设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委员
会, 成立市政规划设计室 (1991年4月改称城乡规划管理处)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室
(1991年4月改称公用事业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站(1991年4月改称建筑工程管理处)。
1989年6月成立乳山县市容监察队。至1995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辖建筑工程管理处、
城乡规划管理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标投标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村
镇建设办公室、城建档案馆、市容监察队、建筑工程设计院、市政建设工程公司、自
来水公司、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路灯管理处、河滨公园管理处等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