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生产组织与分配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5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5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生产组织与分配


    互助组  1943年,境内农户自愿成立临时性“搿犋组”或帮工组,入组者土地仍归个人
所有, 农忙季节相互帮工,丰歉自得。据1946年统计,全县有各类临时性互助组100
0余个。 50年代初期,临时互助组多改为常年性变工互助组和记工算帐组,互助组规
模由原来的2~3户扩大至3~5户不等。变工互助组按出工天数实行对等互助,各户土
地所产物品仍归各户自有。记工算帐组对统一出勤实行记工,年终按全组总收入核算
工日价值,并按各户出勤工日多少找差分配。至1952年, 全县农业互助组发展到1612
7个, 参加农户39358户。1953年除少数农户参加初级农业合作社外,其余农户全部参
加农业互助组。
    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3年1月, 县委首次在腾甲庄、东耿家、井子村试办初级农业
合作社。初级农业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集体劳作,每社20户左右,设社
长、会计、出纳员管理生产。年终净收入扣除公共积累,余者按“地四劳六”比例分
配(初时为鼓励农户入社,也有按“地六劳四”比例分配)。少数合作社对大牲畜、大
型农具实行作价归社,多数合作社则采取私有公用和私养公补的办法,合作社按使用
工日付给一定现金(或工分) 和粮食。至1954年冬,共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402个,入
社农户7124户。此期间因办社求速,致使很多合作社组织不健全,生产不得力,出现
农户退社现象。据调查, 组织不健全的合作社占10%,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占5
5%。 是年底开展整社运动,使农业合作社得到了巩固。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
高潮, 至1956年春,全县有99.83%农户加入初级农业合作社,其中32%的农户转入
高级农业合作社。
    高级农业合作社  1955年10月始,开始试办高级农业合作社,每社不过百户,至年
底有高级农业合作社180个,入社农户29393户,占农户总数的28.4%。1956年秋,初级
农业社大部分转为高级农业社,规模一般为一村一社。1957年春,初级农业社全部转
为高级农业社, 全县共建高级农业社438个,入社农民9.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64
%,其规模由原一村一社并为数村一社或一乡一社。因规模较大管理混乱,生产难以
组织,粮食产量下降,部分社员要求退社。遂于年底改为一村一社。高级农业合作社
设社委会管理社务,委员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民主管理、集体领导,社主任为
常务责任人。 社下设若干个生产队,每队30~50户,选举队长、会计、保管员3人组
成队委会,管理生产。生产作业形式以作业组为单位,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
包成本、超奖减赔)责任制。高级社性质属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
牲畜、大农具作价归公,取消土地分红。为方便社员生活,解决吃菜问题,按本社人
均土地的5%分给社员自留地。 高级社实行按劳分配,年终总收入扣除农业税、当年
生产费用和公共积累,其余部分按劳动工分分配。粮食扣除国家征购任务和留足种子、
储备粮后,余者按“人七劳三”(人口占7成,劳动工分占3成)比例分配。
    人民公社  1958年9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以原行政乡为基础, 把438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15个人民公社。公社设社委会、
监委会和若干个部,下辖管理区,区辖生产大队。以公社为核算单位,统一管理生产
和分配,统一调配社内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统一经营农、林、牧、副、渔各业,自留
地也被取消。生产管理靠行政命令,致使出现瞎指挥、浮夸风。生产作业推行军事化
模式,组建班、排、连、营, 大兵团一起劳动,不记工分。劳动好的插“红旗”,劳动
差的插“白旗”。分配上实行供给制,社员生产的粮食无偿缴公,凭票证到集体食堂
就餐。 以公社核算的管理体制, 严重挫伤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致使生产迅速退步。
1960年, 全县粮食总产只有53700吨 (实际产量还要低) ,花生总产仅13515吨,比1
957年分别下降57%和61%。加之浮夸风招来的高征购(按当时政策规定,每人每天口
粮超过8两起征),导致人民生活极端困难。
    1961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规定人民公社管
理体制下放,实行“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以生产队
为基本核算单位” 的生产管理体制。1962年,全县共划分为15个人民公社,588个生
产大队,3983个生产队。除少数“筒子队”(大队不下设生产队)外,全部实行“队为
基础”的管理体制。生产队实行小段定额包工和评工记分制。年终以生产队纯收入扣
除国家税收、公共积累后,按劳动工分分配报酬,并按“人七劳三”比例分配口粮。
同时,恢复农民的自留地,开放自由市场,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农村经济得到了
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三自一包 (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
户) ”,大割“资本主义尾巴”。部分村的自留地被取消,不许农民发展家庭副业,
甚至种菜也受到限制。小段包工的管理方法被当作“工分挂帅,物质刺激”受到批判,
取而代之的是推行“大寨记工法”,实行“死工活记”,平时只记出勤工时,一月或
一季评一次工分,根据政治态度好坏定底分。致使农民出工不出力,生产效益降低,
多数生产队每个工日价值不足1元。
    70年代初,县政府在农村推行招远县高家庄子“民主理财法”,生产队、大队建
立理财小组,半月或一月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较好地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生
产效益有所提高, 平均每个工日价值突破1元。1979年,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
神,在农村全面推行定额管理、“四小作业” (小段计划、小段包工、小组作业、小
段检查验收)。1981年,又实行“五定一奖”(定土地、定劳力、定产量、定费用、定
工日,超产奖励) ,副业实行承包收入,超收部分双方分成。1982年春,全面推行联
产到劳责任制,即把土地搭配划归每个劳动力管理,年终联系产量计算报酬,超收部分
奖励。 全县有529个大队实行“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39个大队土地联产到组。同
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此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得到较好改善。
    家庭联产承包1982年,下初公社单家疃大队和祝家庄公社西北岛大队率先搞起社
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粮油均获大丰收。原农业生产落后的单家疃大队,当年
粮食总产增长32.8%,花生总产增长26%,农业总收入增长62.5%,人均收入增长95.3
%。 1983年春,贯彻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精神,全县
有598个大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即大包干责任制。土地承包形式有两种: 有385个
大队实行按人口平均承包土地的“一田制” ,有211个大队实行按人口承包口粮田、
劳力承包责任田的“二田制”(一般规定每人承包0.8亩口粮田,其余土地按劳力承包),
有2个大队土地承包给专业队。 同时将牲畜、大型农具作价下放到户。在分配上,按
照合同规定,承包户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留足集体储备粮后, 剩下归已。实行土地所
有权与经营使用权相分离的家庭承包经营使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
积极性, 当年底,全县粮食亩产385公斤,总产36.52万吨,亩产、总产分别比198 2
年增长88.7%和87.9%; 花生亩产231公斤,总产6.15万吨,分别比1982年增长53%
和55.6%;农业总收入40606万元, 比1982年增长87.6%,农民人均收入522元,比19
82年增长137%。
    1984年,县政府作出承包户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不变,因人口变动由村进行土地局
部调整的规定。1985年,又分别对果业、林业、水产养殖等行业完善了承包合同。是
年底,全县有20%的农户分别购置了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抽水机、收割机等生产工
具,促进了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农村出现了部分村干
部放弃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少数农民弃农经商及部分土地撂荒的现象。为推动农业持
续高速发展,1986年,县委在农村推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起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 搞好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至1987年,全县建立村办集体企业6
00余个, 农民自办各类经济联合体700余个,建立集体、个体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50
0余个。
    1988年,县委下达了《关于稳步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意见》,在一部分集体经
济发达,机械化、专业化程度较高,村级领导班子得力,群众有要求的村实行土地规
模化经营。由于条件不成熟,至1995年,全市601个行政村只有崖子村实行了土地规模
化经营,其余600个村仍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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