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婚丧管理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46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46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婚丧管理
婚姻登记 1941年牟海行署成立之后,提倡妇女解放,婚姻自主,文明结婚。 但时值抗日战争年代,政府工作重点放在动员民众参加抗日斗争上,对婚姻问题,仍 由民众按习惯办理,各区只对婚姻纠纷、重婚、纳妾、买卖婚姻等进行调处或禁止。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县政府开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955年,根 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行由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办理婚姻登记工作的意见”精神,县 政府于是年8月进行区、乡婚姻登记试点。1956年5月,全县婚姻登记正式转由各区公 所办理。 1965年执行国家新的结婚年龄规定,男20岁、女18岁方能结婚。1968年,为节制 人口增长,县革命委员会提出结婚年龄推迟至25岁以上的号召。据此,在办理婚姻登 记中,严格控制结婚年龄,并说服教育,使其晚婚。对要求离婚者,也尽量作教育工 作,消除离婚之念。1968年~1984年,全县准予登记结婚者年均5575对,平均结婚年 龄男25.29岁,女24.13岁。申请离婚登记者728对,其中经调解和婚者135对。1985~ 1992年, 全县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书者共3万余对,准予离婚 者1000余对,保证了合法婚姻的确立,防止了违法婚姻的发生。1988年,各乡、镇均 设立婚姻登记室。婚姻登记机关按婚姻建卡建档要求,管好婚姻档案。1994年,增设 城区婚姻登记处。9月,城区、夏村镇的公民结婚登记开始实行婚前体检制度。翌年6 月, 南黄、下初、午极3镇也实行婚前体检制度,符合条件者,给予办理结婚登记手 续。后在全市进行推广,从而保证了新增人口的质量。 殡葬改革 建国前,境内一直沿袭旧的殡葬习俗,富裕人家重殓厚葬,贫穷人 家简礼薄葬,均带有迷信色彩。建国后,人民政府提倡易风移俗,节俭办丧事。1975 年10月,县火化场建成后,开始推行火葬。先在城镇,后推至农村,至1977年,火化 率即达到99.2%。1978~1981年,出现旧葬习俗抬头现象,火化率下降。1982年始, 县政府把殡葬改革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措施,运用 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公社都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 各大队都备有拖拉机, 免费拉运遗体,推动了殡葬改革进程。年内火化率上升至100 %。至1995年,火化率一直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