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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芬杀害儿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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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翠芬杀害儿童案
1995年5月29日凌晨1时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午极派出所电话报告:午极 镇石字岘村村民王吉永的儿子王楠楠(5岁)于28日下午6时左右失踪,晚上9时30分王 吉永的母亲在家门门缝里发现一封敲诈信,大意是说王楠楠已被“狼头帮”绑架, 要求王吉永29日晚9时带2万元现金到村东南大桥的西头去赎小孩。刑警大队接报后, 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摸底排查。29日晚8时,分管局长带领18名干警, 分 成6个小组埋伏在大桥四周,蹲点守候至30日凌晨3时,案犯一直未出现。30日早上 7时,该村村民王在金发现自家院墙外的空猪圈内有一装物的编织袋,打开一看, 系 王楠楠的尸体,即报告刑警大队。参战干警在勘查现场的基础上,重点排查28日下 午曾与王楠楠一起玩耍的儿童,掌握了有关线索,认为该村张翠芬(女,22岁)有重 大作案嫌疑,即于31日下午6时对其进行传唤。经审查, 张翠芳的笔迹与敲诈信上 的笔迹相同,又在其家中查到与系在尸体脖子上相一致的绳子。在强大的心理攻势 和确凿的证据面前,张交代了其杀害王楠楠的犯罪经过:28日下午6时许, 王楠楠 到张翠芳家找其子玩耍。因王楠楠以前经常欺负其子,张一直怀恨在心,当天下午 王楠楠又将其子的脸抓破,该遂生报复杀人之恶念,当即采取绳勒、手掐、锤击等 暴力手段致王楠楠窒息死亡。之后,又写了敲诈信并抛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