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月, 乳山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取消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常
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乳山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
行机关,亦代行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职权。此后,第二、三、五、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首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乳山县第二、三、五、六届人民委员会。 (1958年
10月~1961年10月乳山县被撤销,故缺第四届人民委员会)。
这一时期乳山县人民委员会机构设置先后有:办公室、人事科、公安局、民政局、
统计科、粮食局、教育科(1962年1月改设文教局) 、交通局、邮电局、水产局、财政
局、经济建设科、税务局、水利局、农业局、人民银行乳山县支行、农业银行乳山县
支行、供销合作社、工商科、商业局、文化科、林业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体
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局、卫生局、计划统计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财贸
办公室、物资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安置城市知识青年办公室。
乳山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1956.1~1956.12) 此届人民委员会接替县人民政
府的工作,继续团结全县各阶层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
的总路线,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初级农业社过渡到高
级农业社,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全县4000余名个体手工业者按行业组织
起集体手工业社, 840名私商过渡到供销合作社和合作商业。同时致力于发展经济,
1956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132240吨,比1955年增长9%。
乳山县第二、三届人民委员会(1956.12~1958.10) 第二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为
1956年12月~1958年5月,第三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为1958年5~10月。第二届人民委员
会坚持以社会主义教育为动力,以生产整社为中心,领导全县人民深入贯彻党的社会
主义总路线,发扬愚公精神,抓住水、肥、土农业增产三大关键措施,发展农、林、
牧、副、渔生产和地方工业,于1957年底超额完成了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各项指
标。自1957年12月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始,因受“左”倾思潮影响,制定
了一些违背经济规律,不切合实际的发展计划,在领导方法上形成以长官意志为转移
的瞎指挥风。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左”倾思潮不仅未得到纠正,反
而愈演愈烈,全面实现“大跃进”,盲目上工业项目,全民弃农大炼钢铁;在管理体
制上推行“一大二公”,取消按劳分配,群众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国民经济滑坡,
加之自然灾害,导致1959~1960年人民生活极端困难。在兴修水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
果。
乳山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1963.6~1966.5) 此届人民委员会始终以中共八届
十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
经济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发展国民经济的
总方针和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完成了3年调整时期的国民经
济计划。领导全县人民学习雷锋精神,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加强水利建
设,整修大寨田,发展地方工业。巩固和发展了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工农业生产得到
长足发展, 粮食产量由1963年的107145吨提高到1965年的139100吨, 工业总产值由
1963年的750万元增加到1965年的933万元。
乳山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1966.5~1967.2) 此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伊始,即面
临全国性的“文化大革命” 运动。1967年1月,县人委机关因“红卫兵”组织冲击而
陷入瘫痪,2月,被“红卫兵”组织夺权,任期仅9个月。任期内制定了《乳山县发展
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领导全县人民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和工业学大庆运动,
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1966年,农业总产值10755万元,比1965年增长29%,
工业总产值976万元,比1965年增长4.6%,粮食总产162900吨,比1965年增长17%。
第四节 乳山县人民委员会
视图
1956年1月, 乳山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取消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常
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乳山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
行机关,亦代行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职权。此后,第二、三、五、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首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乳山县第二、三、五、六届人民委员会。 (1958年
10月~1961年10月乳山县被撤销,故缺第四届人民委员会)。
这一时期乳山县人民委员会机构设置先后有:办公室、人事科、公安局、民政局、
统计科、粮食局、教育科(1962年1月改设文教局) 、交通局、邮电局、水产局、财政
局、经济建设科、税务局、水利局、农业局、人民银行乳山县支行、农业银行乳山县
支行、供销合作社、工商科、商业局、文化科、林业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体
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局、卫生局、计划统计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财贸
办公室、物资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安置城市知识青年办公室。
乳山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1956.1~1956.12) 此届人民委员会接替县人民政
府的工作,继续团结全县各阶层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
的总路线,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初级农业社过渡到高
级农业社,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全县4000余名个体手工业者按行业组织
起集体手工业社, 840名私商过渡到供销合作社和合作商业。同时致力于发展经济,
1956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132240吨,比1955年增长9%。
乳山县第二、三届人民委员会(1956.12~1958.10) 第二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为
1956年12月~1958年5月,第三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为1958年5~10月。第二届人民委员
会坚持以社会主义教育为动力,以生产整社为中心,领导全县人民深入贯彻党的社会
主义总路线,发扬愚公精神,抓住水、肥、土农业增产三大关键措施,发展农、林、
牧、副、渔生产和地方工业,于1957年底超额完成了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各项指
标。自1957年12月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始,因受“左”倾思潮影响,制定
了一些违背经济规律,不切合实际的发展计划,在领导方法上形成以长官意志为转移
的瞎指挥风。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左”倾思潮不仅未得到纠正,反
而愈演愈烈,全面实现“大跃进”,盲目上工业项目,全民弃农大炼钢铁;在管理体
制上推行“一大二公”,取消按劳分配,群众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国民经济滑坡,
加之自然灾害,导致1959~1960年人民生活极端困难。在兴修水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
果。
乳山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1963.6~1966.5) 此届人民委员会始终以中共八届
十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
经济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发展国民经济的
总方针和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完成了3年调整时期的国民经
济计划。领导全县人民学习雷锋精神,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加强水利建
设,整修大寨田,发展地方工业。巩固和发展了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工农业生产得到
长足发展, 粮食产量由1963年的107145吨提高到1965年的139100吨, 工业总产值由
1963年的750万元增加到1965年的933万元。
乳山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1966.5~1967.2) 此届人民委员会任期伊始,即面
临全国性的“文化大革命” 运动。1967年1月,县人委机关因“红卫兵”组织冲击而
陷入瘫痪,2月,被“红卫兵”组织夺权,任期仅9个月。任期内制定了《乳山县发展
国民经济第三个五年计划》,领导全县人民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和工业学大庆运动,
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1966年,农业总产值10755万元,比1965年增长29%,
工业总产值976万元,比1965年增长4.6%,粮食总产162900吨,比1965年增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