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月,全县设14个区党委,各区党委一般设委员7人,由书记、副书记、组
织委员、宣传委员、各救会会长、公安特派员、武装部长组成。1949年10月设夏村镇
党委,12月增设马石区党委。1956年12月,因区划变更,全县设8个区党委、1个镇党
委,区党委组成人员由县委任命。1957年7月,区建制撤销,全县42个乡和1个镇均设
立党委。 1958年2~7月,42个乡逐渐合并为22个乡、1个镇。党组织也相应设22个乡
党委和1个镇党委,各乡、镇党委人员组成与原区党委人员组成相同。
区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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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月,全县设14个区党委,各区党委一般设委员7人,由书记、副书记、组
织委员、宣传委员、各救会会长、公安特派员、武装部长组成。1949年10月设夏村镇
党委,12月增设马石区党委。1956年12月,因区划变更,全县设8个区党委、1个镇党
委,区党委组成人员由县委任命。1957年7月,区建制撤销,全县42个乡和1个镇均设
立党委。 1958年2~7月,42个乡逐渐合并为22个乡、1个镇。党组织也相应设22个乡
党委和1个镇党委,各乡、镇党委人员组成与原区党委人员组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