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生育 资料库:乳山地情资料库 章节:乳山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1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4/section/18/article/11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生育
建国前,境内居民长期在“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念支配下,一 般每对夫妻生育子女6~7个,个别夫妻达10余个。有不少妇女因婚后不育被丈夫单方 面离异。由于生活、卫生医疗条件差,子女存活率仅为60%左右。 建国初期,少数工薪阶层的城镇居民开始节制生育,但多数农村居民仍处于盲目生 育状态。50~60年代中期,每对夫妻一生平均生育达6.12胎次,平均存活子女为4.56 人,存活率为74.5%。60年代末,“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念逐渐淡 薄, 每对夫妻的生育胎次基本控制在3胎以内。70年代,“晚生”“少生”、并实行 计划生育的观念逐渐被境内居民所接受,妇女婚后初生年龄在24岁左右,每对夫妻生 育子女一般为2个,生育3胎以上者极少,并有少数夫妻只要一个孩子。子女存活率达 95%。 80年代始,政府倡导每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少生”“优生”成为城乡居民的 自觉行动。1984年,农村有35%的夫妻表示终生只要一个孩子。至80年代末,有70% 的育龄夫妻表示终生只要一个孩子。90年代始,境内未出现3胎及3胎以上生育。1995 年,全市75338对育龄夫妻中,有74%的夫妻表示终生只要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