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城区居民共有私人住宅4050间,3.4万平方米,公有住宅0.4万平方米。
50年代,新建私人住宅仅0.1万平方米,新建公有住宅0.5万平方米。至60年代末,私
有住宅面积增至3.8万平方米,公有住宅面积增至2.2万平方米。70年代,城区居民私
有茅草房多数改建成平瓦房, 私有住宅面积增至5.2万平方米。少数单位开始兴建公
有住宅楼(多数新建公有住宅仍为平房),公有住宅面积增到8.5万平方米。
80年代初,老城区私有民宅多数拆迁至新区重建新民居,农村来城区落户建房者
迅速增加,国有、集体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也纷纷自筹资金,兴建住宅楼。至
1985年,城区私有住宅面积增至10万平方米,公有住宅面积达到25.3万平方米。随着
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城区私有住宅拥有量骤增。为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
发,配套建设乳山城区,是年,县政府成立乳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87年6月改称乳
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具有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负责开发建设设施
配套的商品房住宅小区。 1992年6月,乳山县住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随后,一
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相继成立,大大加快了市区居民住宅的建设进度。至1995年,市区
住宅总建筑面积184.9万平方米,其中私有住宅97.9万平方米,公有住宅87万平方米。
已开发住宅小区14个, 建成住宅楼269幢,总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其中未售出面
积14万平方米。
第四节 居民住宅
视图
1949年,城区居民共有私人住宅4050间,3.4万平方米,公有住宅0.4万平方米。
50年代,新建私人住宅仅0.1万平方米,新建公有住宅0.5万平方米。至60年代末,私
有住宅面积增至3.8万平方米,公有住宅面积增至2.2万平方米。70年代,城区居民私
有茅草房多数改建成平瓦房, 私有住宅面积增至5.2万平方米。少数单位开始兴建公
有住宅楼(多数新建公有住宅仍为平房),公有住宅面积增到8.5万平方米。
80年代初,老城区私有民宅多数拆迁至新区重建新民居,农村来城区落户建房者
迅速增加,国有、集体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也纷纷自筹资金,兴建住宅楼。至
1985年,城区私有住宅面积增至10万平方米,公有住宅面积达到25.3万平方米。随着
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城区私有住宅拥有量骤增。为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
发,配套建设乳山城区,是年,县政府成立乳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1987年6月改称乳
山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具有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负责开发建设设施
配套的商品房住宅小区。 1992年6月,乳山县住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随后,一
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相继成立,大大加快了市区居民住宅的建设进度。至1995年,市区
住宅总建筑面积184.9万平方米,其中私有住宅97.9万平方米,公有住宅87万平方米。
已开发住宅小区14个, 建成住宅楼269幢,总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其中未售出面
积1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