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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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市登记地税纳税
人12351个,其中,内资企业2728家,港澳台投资企业16家,外商投资企业131家,个体工商户9436户,非企业单位38个。全年组织各类收入23.72亿元,增收2.7亿元,比上年增长12.86%。中央级完成8765万元,减收3057万元,下降25.86%;县市级完成22.85亿元,增收3.01亿元,增长15.18%。第一产业完成111万元,减收30万元,下降21.28%;第二产业完成58351万元,占总收入24.59%,增收15496万元,增长36.16%;第三产业完成178774万元,占总收入75.35%,增收11566万元,增长6.92%。
【税收征管加力】 参与欠税清理工作,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曝光部分欠税企业,对欠税企业停止发售发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319万元。落实“以地控税”机制,开展土地使用税核查工作,按照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全年入库6020万元,增收1176万元,增长24.28%。部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缴率100%,查补税款692万元。全年886人主动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应纳税1695万元,补征税131.5万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要求,审核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8个,查补税款635万元。坚持“抓大、控中、定小,重点税源重点控管”原则,将132户房地产企业纳入重点税源管控。对新立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跟踪管理,掌控税源;全程跟踪服务全市建筑业大项目,定期巡查,动态管理。完成2013~2014年度投产的21家大项目企业和79家房地产企业支付工程款取得发票情况检查,查补税款3390万元,入库1420万元。核查全市34个村旧村改造项目,确认安置面积、安置户数,预测应缴纳营业税等税费。开展涉税举报案件受理,查处涉税税款154.2万元。推进稽查体制改革,强化稽查人员岗前培训,规范稽查检查程序。利用督察内审机制,督导基层单位涉税文书下达情况,完成对省局抽取的14家企业执法督察延伸检查,纠正20起不当执法行为。依托“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对税收执法数据开展网上监督检查,调查落实57户重点企业纳税申报疑点,清缴税款60万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型、资源再利用、高新技术等26家企业减免税款565万元;对销售额2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减免征收营业税56家次,税款26.7万元。

【获评第十一届“十佳文明窗口”】 贯彻《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加强前台服务人员学习,掌握“一站式”服务体系。抓住纳税服务大厅搬迁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契机,理顺涉及办税服务厅与管理单位间流转的业务事项,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负责制、纳税信息公开等办税服务制度,接受预约上门服务120人(次)、延时服务170人(次),录入网上审批系统信息729条。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在纳税服务大厅新增9台无线POS机。开展第2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实地走访重点企业10家,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全年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11次,接待纳税人176人(次),受理解答纳税问题180个,接纳合理化建议36条。被乳山市评为第十一届“十佳文明窗口”先进单位。

【队伍建设整体提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内网设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围绕领导班子建设、税收职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6个方面43个环节进行整改,组织8期集体学习活动,征求企业意见21条、系统内意见45条,查摆问题77个,建章立制46个,得到山东省税务局、威海市税务局督导组的肯定和高度评价。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等形式,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纪律观念、责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参加市政府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发放征求纳税人意见的调查问卷600份。获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称号。 
(姬立平)